BMW 被路平專案 剷走了 好慘....

SlowR wrote:
很遺憾, 馬路不會年年定時鋪..

是啊...
那在你眼中...政府的施工公告根本就是個屁嘛~

要你老大認可的公告才叫公告ˋ不影響到你的公告才叫公告ˋ對你無傷的公告才叫公告...

難怪你的文章中的涵義,對公告二字就跟看到路邊的大便一樣的不屑一顧...

SlowR wrote:
我的重點還是, 不論如何公告,
也不能說因為有公告了所以沒看到公告是車主倒楣,
車主也是合法停車, 並沒有做錯什麼事情, 不應該受到車子被毀損的懲罰,

所以你的車是" 神車 "ˋ你的人是" 神人 "~

你老大的愛車想怎麼停ˋ怎麼放,所有大至國家級建設都該等你老大有時間配合在動作?

你這種人怎麼不住非洲去好了? 大草原等著你去用力的停車啊!
SlowR wrote:
我另外一篇回應也說了, 鋪路是公共工程, 大家應該配合,
但對於無法配合的人不論原因為何, 難道就可以公然鏟壞他的車?

不移車還廢話多...
不然怎樣你才會爽? 有以請教?

難道要直接拖吊然後等車主回來先上繳2700元+每日200~300元停車費才爽?

那如果車主一年後才回來,一年7萬3的停車費你要繳? 還是要叫車主繳?
如果今天這個車主是你...
你一回國就要先付75000去牽車,你會不會該該叫?

路邊停車位是供給一般民眾" 短時 "ˋ" 臨時 "停車方便之用! 不是讓你當成私人車庫的懂嗎? 偉人~

會出國超過半個月的,車子會不停包月停車場,而去放臨停車位的我還真是沒看過...

放路邊:基本>一小時30元/早上7點計費至晚上10點 = 每日停車費:30元x15小時 = 450元
包月租:每月3500~4000

他X的...停路邊10天就能在包月租停一個月了! 你是騙誰不懂你那偉人心態在想啥?

你出國超過半個月...你不租包月的路邊? 我聽你在贛古~
SlowR wrote:
再者, 鏟車會不會壞, 很難說,
畢竟有人車子有小刮傷就說壞了, 有人車子能動就不算壞,
但是不從車子正確的頂車點將車頂起, 對車一定會有一定程度的傷害,
大家去修車的時候用的頂高機也是頂在四個角落,
不會像堆高機這樣兩根鐵板橫過車輛下方的狀況,
許多本來不應受力的部位都會出現壓痕,
如果有看過被堆高機用不正確的方式硬鏟過的車輛底盤
就會明白我說的傷害..


對! 所以你老大的愛車只要停了,工程單位甚至國家行政都得等你願意來一車了才能開工!

X的...老蔣都沒你這麼偉大~
再問你一次:你要不要移民非洲? 非洲大草原不鋪路的喔!!!

SlowR wrote:
最後還是要請教一個問題...
自家車庫門口畫紅線, 但是老是有白目來停擋住出入口
請問正確的方式是叫警察來找拖吊車,
還是從車庫開出我的堆高機直接把他搬開?


既然是" 紅線 "...當然是報交通大隊 來拖吊! 這還有其他解釋嗎? 還你自己開推高機機勒...還要硬坳?

偉人就是偉人...連思考方向都沒有任何一絲的旁人......
JOG 90 : 玩具車,KOSO全組只差離合器買不到. JOG 50 : 代步車,東西隨便裝裝就好...耐用為上!

SlowR wrote:
...
我的重點還是, 不論如何公告,
也不能說因為有公告了所以沒看到公告是車主倒楣,
車主也是合法停車, 並沒有做錯什麼事情, 不應該受到車子被毀損的懲罰,
...


基本上,路邊是公共財,一次停個把月不移車,這是不應該的,因為你會讓其他想停車的人停不到車。也因此,停路邊就該常常注意你停的路旁是否有狀況。

不過,個人認為,只要路邊停車都要收費,這一切都不是問題了,因為沒人敢把車放在那讓收費單夾一個月,不然回來繳停車費一定很可怕。
蝦爆了.... 可憐了那車主.... 如果我是那車主應該會先思考今天早上是不是沒睡飽, 映像中停車位子不太一樣......接著再考慮上訴吧!
去年遇過一次
去參加聚會 因為遲到了 急急忙忙停在路邊停車格...那時有覺得怪怪的 怎麼整排沒車停
後來沒多久 電話響了 原來是要施工
也滿佩服施工單位...應該是找警察查到我的電話 (因為後來家人有CALL我 問我怎麼了!?)
應該是我的車不好移動 所以才打電話...
後來也趕快去移車 跟施工單位說聲抱歉! 還順便買了3大瓶可樂 200元檳榔請他們






這種事情主要還是施工單位用不用心的問題,
如果施工單位能夠提前確實且清楚的做好公告,
如果施工單位能夠將施工範圍確實標示,
如果施工單位能夠請警方協助通知車主,
.... 我想還有很多方法可以排除障礙的,
但太多施工單位只想便宜行事求速效,
公告隨便貼,車輛隨便移,路隨便鋪,
這種青菜的態度讓道路工程品質一直是民怨的前幾名,
當然難免遇到不配合或不知道的車主,
為了不影響施工還是必須把車輛移動,
但隨便用個堆高機把車子鏟走阿捏剛丟?
堆高機是用來鏟貨物的,不是設計用來鏟車的,
使用不當很可能會造成車輛損壞或刮傷,
就像是前陣子把運動用測速器拿來當作車輛測速器的爭議,
工具的設計該用在哪就要用在哪,
政府或施工單位應該要採購專門移車的機具,
保護民眾的財產才對。
文不對題,自刪真是抱歉; 151515151515

ShangLai wrote:
不過,個人認為,只要路邊停車都要收費,這一切都不是問題了,因為沒人敢把車放在那讓收費單夾一個月,不然回來繳停車費一定很可怕。...(恕刪)

除了停車單正常要繳納的費用外

第一個星期的應該已經過期了.....還要再繳逾期的罰款...
沒事看錯
15151515151515151

進有厚而入無間 wrote:
會出國超過半個月的,車子會不停包月停車場,而去放臨停車位的我還真是沒看過...

放路邊:基本>一小時30元/早上7點計費至晚上10點 = 每日停車費:30元x15小時 = 450元
包月租:每月3500~4000

他X的...停路邊10天就能在包月租停一個月了! 你是騙誰不懂你那偉人心態在想啥?

你出國超過半個月...你不租包月的路邊? 我聽你在贛古~


對! 所以你老大的愛車只要停了,工程單位甚至國家行政都得等你願意來一車了才能開工!

X的...老蔣都沒你這麼偉大~
再問你一次:你要不要移民非洲? 非洲大草原不鋪路的喔!!!

既然是" 紅線 "...當然是報交通大隊 來拖吊! 這還有其他解釋嗎? 還你自己開推高機機勒...還要硬坳?

偉人就是偉人...連思考方向都沒有任何一絲的旁人......



您還蠻精打細算的...算的這麼清楚...
可是路邊公家停車格不收費的很多啊, 尤其是巷弄之內,
還是你老兄住的都是精華區, 所以眼裡所見都是要收費的?

車子停在不該停的紅線, 就該報警請拖吊車拖走,
車子停在不該停的鋪馬路施工區, 就可以讓堆高機亂鏟?
同樣停在不該停的地方為何有兩套標準?

車子停紅線被拖走有法源根據,
車子停在要鋪馬路的施工區, 可以讓堆高機鏟的法源根據
不知道有沒有哪位好心人可以提供參考一下?
我還蠻希望有這麼一個法條可以遵循,
(搞不好真的有, 只是小弟我孤陋寡聞)

還是只是因為不符合大多數人的觀點...
就可以不論對錯, 用一直以來習慣的做法來處理..?

今天就算車子只值報廢價, 也不代表可以讓人亂鏟不用負責
這是正常現象......
沒強行拖走就很偷笑了.

handsome浤 wrote:
這類的情形常見~~我...(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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