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5217 wrote:如果煞不下來,只要把車頭往右偏讓左前輪跟葉子板去擦撞小黃的車頭,證明你有閃躲的動作,肇事責任就是100%他轉彎車沒讓直行車先行, 如果剛好有閃過, 小黃沒事,但又因閃避時去擦撞, 碰撞旁邊的車子, 機車, 行人... , 不是更雖嘛.
斷掉雙翅的天使 wrote:昨天早上約9點多開開...(恕刪) 看到這...讓我想到...前幾天.......也遇到不要命的 "野狼 年輕人"...他騎野狼...在沒紅綠燈路口下...沒禮讓..沒煞車...沒按喇叭......都沒有...還好我...急踩煞車...加..按喇叭...他還是在我面前...呼嘯而過......路是他家的嗎???...那時...我的車頭都煞到...抖動(ABS)......應該只殺一個拳頭..就撞上了...車停下來...他在我面前...呼嘯而過......整個...X你的勒..X......最後只想到..."行車紀錄器"...一定要買...如果當時時撞上...不知誰對誰錯..
abababc wrote:台灣只有2種車第1種是神車其他品牌屬於第2種奇妙的是...第一種車似乎很喜歡做出一些無俚頭又損人不利己的事!不過 大家也都習慣了!路上看到第1種車 就讓一讓吧! 能閃多遠就閃多遠...自己的安全重要! 小黃不意外
因為~計程車賺錢辛苦所以~就能不顧他人死活 亂開車?SYMGT wrote:計程車和公車和大卡車能閃遠就閃遠他們就是硬切能讓她過就讓它過開車的時候教練說要看遠方...偷放尿還好我上次有點偷拉屎...我也有拿橡皮筋綁住洞口過你罵: 該死的計程車司機哪你當初就不因該煞車......(恕刪) 紅字那句話 是人說的嗎?ps: 應該? 因該? 請先把中文學好再來發言...謝謝病的人真的很多
整篇看下來...只感覺...好像有些都是在亂引用交通規則...明明沒錯的也要被凹成有錯...對錯只要等樓主寄去交通大隊就知道...--看到這車要回轉能夠馬上反應的...八成不是未卜先知...就是從未來回到過去...知道第幾秒有車要回轉...
時勢造阿宅 wrote:整篇看下來...只感...(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華民國五十七年二月五日總統(五七)臺統(一) 義字第六六八號令公布同年五月一日施行第四十九條汽車駕駛人迴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彎道、坡路、狹路、橋樑、隧道迴車者。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 車線或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迴車者。 三、在禁止左轉路段迴車者。 四、行經圓環路口,不繞行圓環迴車者。 五、迴車前,未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不注 意來、往車輛行人,仍擅自迴轉者。罰不多 200~600家裡 某位 現成 交警 跟我說的 (照著那本交通法典打完才發覺 網路有現成的可以複製 害我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