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hisung wrote:
我支持樓主,警車執行...(恕刪)
樓上已經有版大提過交管的原因了,
國家元首車隊的護衛安全,這應該不需要特別討論吧,國外也是啊...
youtube上有很多畫面可以搜尋~~
美國的還更誇張~總統要過就得封街!!!!

從行車紀錄器畫面看起來跟實際目測也許會有差異,
但距離可以從標線看出來,車道線-白虛線長度是4M,
白虛線與白虛線間的前後距離是6M,一般道路也是如此,
也就是說一白一黑一組是10公尺,而從樓主提供的16秒畫面看起來,
樓主應該大約在100公尺左右的地方,就可以看到前方龜速的警車了,
再者從畫面看來,樓主前方也沒幾部車,且內側及外側車道的車子,
也是慢慢的跟在警車後方,所以警車應該沒有驟然減速的問題...

國賠啊...難度蠻大的吧~~
這個跟警察也沒有關係~(當然你可以申訴一下)
樓主是A車 後方車主是B車
A車車主的行車紀錄器(僅有拍到16秒)
按理條子會要求你出示完整的5分鐘(如果你很認的的思考國賠這條不歸路)
依照這16秒判斷
1.樓主前車早已安全的跟在紅斑馬後方
2.最外側的VIOS也是早已放慢速度 並和前方紅斑馬保持一定距離
3.照著16秒看來 你絕對在遠遠的距離(約400M)已經有瞄到到前方的警示燈
也絕對有一定的煞車時間來放慢你的車行速度
所以你根本是沒有可取暖的地方 有資格的是你前方那輛黑色休旅車才對
但是我想你可能繳不願提早放開加油踏板
而後才發現不得不煞車 然後你正考慮乾脆從中間穿過去
在你要穿過去的時候又猶豫了一下 因為發現中間被紅旗擋住
正常人來說 一定會覺得可能有甚麼事故 而先放慢速度觀察
而你犯了兵家大忌
(因注意而未注意 未保持安全煞車距離 任意變換車道這些都是你的主因喔)
而後方B車呢
跟你是同樣的的肇事主因
只是他比較雖小 在你後方而已
但如果他不是跟你一樣從外側亂變換車道而是原本就在中間車道的話
樓主 你肯定要照單全收了
就算前方車輛擋住你看到巡邏燈的視線又如何
說穿了你要注意的第一是前方的休旅車 而後跟著減速後在觀望中間車道路況
在來就是後方車輛動態 當然這些都是你要先減速的狀況下才能去做的
觀念很重要 沒有觀念甚麼都不必說 還會不小心陪了命
很多車禍都是其來有自 很少單一肇責的
你要怪罪紅斑馬 很難 因為紅斑馬裡面的駕駛也很愛護自己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