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11 國道82.8公里處 -- 駕駛遭遇逼車失控撞分隔島車頭全毀


你以為自己解說人家就看不出來嗎?

真幫你協尋,我看你大概抄傢伙殺過去囉

玩不贏人家,裝的可憐兮兮,電腦螢幕前哪知道是什麼樣的嘴臉?

開船就認命點,真以為是拓海哥?

不雨 wrote:
如果表速很準確..當...(恕刪)


所以絕對速限派認為錶速正確行駛內車道於法有據,有無佔用由執法單位認定
另一內車道超車派認為錶速並不代表真實速度,有無超速由執法單位認定
在執法單位未認定前就如這篇各自表述,所以這情況不會是第一例也絕非最後一例
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開車時,能夠參考的只有錶速。
(並非所有人都有GPS,就算有GPS,一樣也有準確與否的爭議。)
懷疑錶速有問題的,應該請求在驗車或保養的時候加上校正錶速的項目才對吧?
99%的狀況下,警察不在現場測速,執法單位要怎麼認定?
Cool, 原來還有這一條...車不好真的不要跟別人玩...

RYAN14875 wrote:
『 名稱:「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8 條: ...........................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wugaga wrote:
開車時,能夠參考的只...(恕刪)


99%的狀況下,警察不在現場測速,執法單位要怎麼認定?
說得好,這也就是雙方僵持不下的原因
所以我才說這棟大樓情況不會是第一例也非最後一例
或許您法規上站的住腳,但占用內線畢竟令人堵蘭,害人又害己




給其他駕駛多一點方便會很難嗎?

行車是要考慮與環境及他車的互動,隨時做彈性的調整,不是說法規上OK就死死的開車,今天您給別人多一點方便,他日他人也會給您方便,變通一下,好嗎?

龜車派大概很難理解為何會有逼車,會被逼車
屏除掉塞車,車多的情況(本例就是相當好的例子)
最大的問題就是路隊長,中線前方又無車還硬要撿寶(JAGUAR)
無風不起浪
國道每天這麼多車在跑
大家都逼來逼去根本就不用開了
一定是某幾個互相看不爽的
看你不爽,弄你
你被弄,又想弄回來
弄來弄去再PO上網一定又會被罵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
這種事情一再上演永無寧日
繼續龜,繼續逼
讓我們來期待下一次本事件的翻版會是何時!

醒醒吧
建立一個行車秩序(默契),比在這吵速度有意義多了
就我多年的體驗是

慢車永遠無法理解快車在急什麼!
快車永遠無法理解慢車到底在龜什麼!

基本上
這是兩種不同領域的思考方式與邏輯 所以很難有交集
既然很難有交集 也就很難接另一方的建議

--

我應該算是偏快的那一方
每天開車上下班
就是在練忍功
遇到逛大街的
自己想辦法超過去便是 按喇叭 閃大燈對我來講都是多餘
有時一路上都會遇到大型卡車 超慢 又沒得超
或是內車道的卡車與外車道的慢機車併排行駛
只好多練習時機的抓取 與路況的掌握度
再不然
就早點出門吧~

看清楚阿...已聲明錶速準確而樓主題問並沒有直指開版這兩輛

當然是合乎執法單位雷射槍測速怎又轉自我幻想廣義模式

合乎警政雷射槍測速標準跟有沒有警察在那邊看是兩回事

那不準確的人當然就倒大霉囉

何為準確與不準確不用解釋吧.....

RYAN14875 wrote:
所以絕對速限派認為錶...(恕刪)
wugaga wrote:
要前車讓道也請禮貌一些 爐主的行為像是逼車 並未保持安全距離 如果是你會讓嗎?速度快就是大王嗎?
如果前車佔道是違規 難倒慢車道超車就正當嗎?


我是會讓啦
因為我怕碰到像樓主這樣的人
搞不好再衝動一點直接肛我車尾
還是早早遠離避免生命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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