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o0707 wrote:新聞報導未來酒駕被...(恕刪) 我是覺得還滿合理的怎麼說會是"合理"呢?因為你是在"知道"對方有喝酒的情況下,卻還"允許"他酒駕的人真的撞死人你肯定是有責任的,在知道這樣會害死人卻還這樣做?如果說什麼昨天半夜吃薑母鴨早上卻還是測到酒精濃度超標什麼的我也只能說,恭喜你,你發現對方是損友了對方"我昨天喝酒,不過我現在已經醒了,讓我開吧" 或 "我剛剛只喝一口,沒關係啦"他有這樣說那還行,至少你可以選擇當駕駛或者就不搭他的車不說完全是不顧你的性命好嗎,這樣還不是損友?黑人問號
假如老闆或者師傅開車載學徒(沒駕照)去工地工作,工作期間喝了一瓶保利達(不是下班前才喝),到了五點半下班時間!這學徒該不該上車回家啊?腦慘政府,罰錢,關起來都不怕,那就學人家公開鞭刑啊!是公開喔!保證沒人敢酒駕~
酷哥信 wrote:假如老闆或者師傅開車載學徒(沒駕照)去工地工作,工作期間喝了一瓶保利達(不是下班前才喝),到了五點半下班時間!這學徒該不該上車回家啊?腦慘政府,罰錢,關起來都不怕,那就學人家公開鞭刑啊!是公開喔!保證沒人敢酒駕~ 是不會叫計程車還是代駕嗎...
chao0707 wrote:新聞報導未來酒駕被...(恕刪) 講不知道就沒事還需要規定嗎本來就該連坐連坐罰順便告訴你的朋友是個會喝酒開車的,當教訓有什麼不好的至於計程車或遊覽車那類的當然要分類開來啊職業駕駛跟一般駕駛是不同的一般駕駛、乘客、車主連坐個可以職業駕駛就是駕駛負全責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