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告訴你,不要再自以為大型重機可以車道分割了~


ahph_gmail wrote:
大大有事嗎 大型重機跟一般機車的規範本來就不一樣啊
要不然 把所有大型重機的路權都取消 完全比照一般機車規定好了? ...(恕刪)

除非這條有排除機車,要不然就是一視同仁。

tansywen wrote:
除非這條有排除機車...(恕刪)


上面我有提過了,普通重型機車和輕型機車 同車道右側超車的問題,法院有過判決,結果是合法. 自己可以去找.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上面我有提過了,普通重型機車和輕型機車 同車道右側超車的問題,法院有過判決,結果是合法. 自己可以去找.
...(恕刪)

法官對超車有明確定義,
同車道超車不叫超車。
當然也有法官認為同車道超車等同單車道超車該罰,
這就是我們的法官素養,
都是政府說的,講的都不一樣,
人民無所適從這樣很爽嘛?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上面我有提過了,普通重型機車和輕型機車 同車道右側超車的問題,法院有過判決,結果是合法. 自己可以去找....(恕刪)

大大說的這個判決 小弟也有印象看過 但一時想不起來在哪裡看到的
基本上 一般機車跟大型重機 法官的判決就是不同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最新案例,大型重機...(恕刪)


管它什麼車種, 違規檢舉開罰就對了

之持樓主見義勇為

ahph_gmail wrote:
大大說的這個判決 小弟也有印象看過 但一時想不起來在哪裡看到的
基本上 一般機車跟大型重機 法官的判決就是不同 ...(恕刪)

這個模糊到不知誰對誰錯,
如果小機車同車道超汽車不罰的話,
那麼以下情節:

1.汽車超小機車
2.汽車超重機
3.重機超小機車
4.重機超汽車
5.小機車超重機
6.小機車超汽車
7.小機車超小機車
8.重機超重機
9.汽車超汽車(假設道路夠寬)

根據法規精神,
都是做同一件事請問哪個行為要罰錢??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我不知道你在自high...(恕刪)


對阿…乖乖騎車很難嗎?
你為什麼要開機車而不是騎機車呢?

從前未開放重機時機車怎麼騎就怎麼騎阿
難道騎車方法會因為路權的解禁有所改變?

說再多我騎法還是一樣
快速公路不并行
快速道路不走路肩
平面道路不走機慢車專用道
騎了好幾年一張罰單也沒有
你就繼續當個卡在車陣中
檢舉其它從你旁邊經過的重機那種人吧

真是好有意義的人生阿

ahph_gmail wrote:
大大有事嗎 大型...(恕刪)


別忘了大型重機的規範跟自小客也不同喔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上面我有提過了...(恕刪)

其實這就是台灣法條跟法官各自解讀所引起的爭議
就行車安全來說
如果大家認同通車道超車是危險的
理當不論車種都不應該同車道超車
但偏偏法律沒有明文規定
法官又各自引述法條
實務面上
普重不論從左側還是右側同車道超車都可以
換成大重就不可以
這在講求用法律規範出合理的行車環境的國度裡
無疑是種諷刺

其次
車輛靜止狀態下
普重大重是否可以鑽車縫到最前面
以安全來說是相對安全
同時可以減少塞車問題
實務面則是
普重汽車都可以在車輛靜止下鑽車縫
唯獨大重不行
這又是個荒謬的現實

綜合來說
檢舉逆向行駛、不依號誌行駛等危險行為
大家會替你叫好
但檢舉一些爭議性的行車行為
不但無助於改善交通狀況
還惹來更多對立跟仇恨
實在難以理解

Shiu Jan Jia wrote:
實務面上
普重不論從左側還是右側同車道超車都可以
換成大重就不可以
這在講求用法律規範出合理的行車環境的國度裡
無疑是種諷刺...(恕刪)

大大可以跟政府建議 取消大型重機的等級及路權
讓大型重機完全比照一般機車路權 就沒這些問題了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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