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重機的素質? 看來不廢不行了!

重機的尺寸大小差很多,一律規定要停汽車位,本來就很不合理
交通部只要用點心,發照時按尺寸分級就好了啊
例如車長小於2.2公尺,只能停機車格,不能停汽車格,結案
Vyrus
台北市原有舊的機車格停一般重機(街車,跑車)是沒問題的,新畫設的窄的停車格連我的SMAX(車長也超過2公尺)停起來都很擠
設計規劃案子時,總得想一下如何執行,未來如何管理
依長度分級這執行與管理就有很大問題
改成按車長(還有車寬問題咧)發牌嗎?
不然如何辨識什麼車停什麼車格?
拿尺量? 各停車場以後如何管理與收費?
超線就罰嗎?
那恐怕現在既有的白牌就罰不完了

假設全台要塗掉車格重繪
塗黑重繪一格機車格要多少錢,你們知道嗎?
請問全台要花多少成本在這上面?

據我所知雙北公有停車場大多可停重機,甚至有重機專屬停車格(根本沒啥人停)
雖然設了沒什麼人要停,但也是種變通的解決方法
私人停車場政府無法管停啥車種,只有無障礙與婦幼建築法規規定
這只能靠供給需求,有需求便有供給
vicence
像我住家及公司機車停車場都是etag,就沒這問題
vicence
你多去問,有需求以後就會多幾格,現在許多停車場都有開放重機專用停車格
看來你也是犯了交通部的邏輯
也就是車口數少的車種就不適用「大眾權益」的範疇


你自己去問隨便一個路人甲路人乙,請他們問大型重型機車能代替大眾觀點嗎?
認為大重是主流大眾看法?你自己去問看看吧。

如果以權益來看,任何人確實有可能會買大重,以這邏輯來看是大眾權益沒錯。
但我想說。

我完全不排斥大重去停機車,甚至兩邊停其實也沒問題,
而重點是

1.不要濫用數據,不要塑造出紅黃牌都是2米,白牌一堆2米多這種帶風向。
2.你今天要提出尺寸選擇車位,那要有相對應避免、甚至懲罰亂停的。
3.甚至包含有人惡意浪費空間,明明尺寸只能汽車位,但可以停兩台以上卻故意讓其停一台。

這才是完整解決大眾停車空間問題,而不是單純針對特定車輛能夠自由選擇,而不管或防止其他惡意行為,這世界不存在沒有惡意,如果有,那就根本不用立法。

還有阿,你提殘障坡道,如果今天你我能夠選擇,你願意去搭輪椅嗎?
就是不能選擇,你被迫只能搭輪椅,這不是大重這種自己能夠選擇的差別。

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但不是少數強暴多數。
jiahsien
汽車道底家啦 而網紅的結果就是大重"只要"不管汽車或機車哪個沒滿就停。因為這是漏洞,"誰"去管理那些停在不合規定車位上?要多久才能排除?
jiahsien
汽車道底家啦 所以你覺得這是合理?更別說大重跟普重差在哪,一堆人說尺寸差沒多少要求可以停機車,又沒說不能停汽車,那好啊,怎不開放普重也停汽車?尺寸不是都一樣?天真。
國道天天撞
素質是什麼,能吃嗎?
yuanchih wrote:
要不到糖吃的屁孩就會...(恕刪)


我知道你吃飽沒事很有空想吵,那開引言慢慢講

說不想浪費唇舌,結果回了一堆文,身體很誠實
我知道你時間很多,我上班很忙,沒時間慢慢回你,下班有空可以慢慢回你
不爽什麼這樣講比較快,不要用留言機制逃避問題了

1.小眾不乖,愛爭上國道又愛吵糖吃,以為台灣社會都得配合他們,不從就任性,這才是問題。
A:觀念錯誤,不管大眾小眾,人民都有發聲的權益,這也是法律賦予我們的自由。

2.如何分開?守規矩的永遠被害群之馬所害。這次的活動,給社會的觀感恐怕只會更差。汽車中有三寶,這個不是新聞,汽車有路權,要上國道可以選擇開車,不高興一車一格.可以選擇開車,我們都是自由的。
A1:從你不要歧視重機開始就可以慢慢分開,就因為你的歧視,才會有偏見
A2:汽車有路權根本次議題無關,本次重點是重機不應該停在汽車格浪費空間,正是政策錯誤。
A3:同理,你不爽大富翁佔用車位,害你沒汽車位,你可以搭捷運,我們都是自由的

3. 重機擁車的成本也不低吧。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現行法律就是如此,遵守就對了,平等絕不是齊頭式的。
A1:重機一台入門款台幣15~20萬就有,稅金也是300cc等級,而汽車入門款至少要60萬起跳,稅金至少也是1200cc等級以上,是3-4倍的價格,有這種發言就知道你不知人間疾苦。
A2: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人家大富翁守法,遵守法律阿,有什麼問題?
A3:1000cc以上的重機繳的稅金跟汽車一樣,重機的驗車的義務跟汽車一樣
法律的平等原則,本該就是你付出多少義務,就應該享有多少權益。政府想把重機當汽車管理,卻又不開放等同汽車一樣的權利,這也是政府錯誤的制度,不談歐美,看看日本、韓國、香港、新加坡,哪一個國家跟台灣一樣重機禁止上國道?(這是路權問題,不是停車問題)

4.這次的什麼停車大富翁的?他們考慮到別人的權益了嗎?這麼任性給人什麼觀感?
A:別人的權益?他們也是有付費進場的,並非直接闖進去,就像凱道遊行都是經過申請的,那麼去凱道遊行的人有考慮到大家的觀感嗎? 用合法的方式抗爭哪裡有問題?你懂社會運動嗎?

5.懂法律?有個屁用?不如推派個代表當上立委、組上黨團,這樣才夠力啦,否則叫個幾聲、衝上國道或搞個自我感覺良好的大富翁正義活動,結果依然沒用的。
A:懂法律才不會像你一樣搞不懂法律邏輯,而且你說的事情,都有團體跟立委在推動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6.如果嫌台灣落後又岐視重機?那就快移民到你們理想的重機烏托邦去吧,想怎麼飆就怎麼飆,想怎麼停就怎麼停,這才是你們理想的國度。
A:同理,你不爽重機,那你移民去禁摩的國家,你就看不到重機了,那才是你的理想國度。

7.我們知道你的標準是自已想的、幹的都對,別人都錯,這樣行嗎?
A:法律標準是國家制訂的,但這個標準有問題,所以人民才抗爭,很難懂?
你不爽這個標準,我們大家也都不爽,你就乖乖閉嘴看我們抗爭就好。

補充:
你說法律不是齊平的,這很正確,因為法律不完整,所以才需要修法抗爭。
你叫大家守法,大家很守法但你還是看不爽。
大家守法抗爭,就是因為不滿意這個制度,你叫這些抗爭的人都移民,不然就是乖乖閉嘴,那麼,所有社會議題大家都閉嘴嗎?怎麼不是你移民?因為你不是小眾?你想違反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自由?

你就針對上面7個問題跟補充吵啦
講不贏就一直開新戰場,小朋友喔?
就事論事很難嗎? 老實承認你就獵巫心態的歧視重機,可以大聲講我還是會給你台階下
皮爾卡燈
tansywen 不是我想逼他,是他一直跳出來給我罵......給他很多次機會下莊了[大哭],大家理性討論啦[含情]
汽車道底家啦
笑死,網路這種東西就是這樣,不用還好,一用才發現靠杯原來台灣白癡這麼多,以為平常亂講話的方式在網路也行得通,看白癡被邏輯霸凌就是爽
皮爾卡燈 wrote:
我知道你吃飽沒事很有...(恕刪)


請以客觀、理性、正面、公眾利益角度去客觀探討。

1.我認同,昨天跟我同事在閒聊,他認為這是權益,而不該以現有少數有的權益來看,未來你我都有可能會買,都是潛在權益使用者,所以對於使用權益來說是大眾方向沒錯。

2.所以你認為大重只能停機車?還是兩邊選?_? 我跟我同事都認為要嘛就是都停機車,要嘛就按尺寸選擇,但要有相對應懲罰。

3.談錢跟權利,那有錢人繳稅不比一般人低,但他們買高單價房子卻不能平等貸款,這公平?
原本就擁有一戶的人在買一戶,貸款成數卻比人低,這公平?
因為直系血親有房子,所以我買房不能青年貸款,這公平?
再談回繳稅,憑什麼年收入5、60萬所得稅率是5%,而年收入上千萬所得稅率是好幾倍?不要說賺越多繳越多很正常,政府給的福利又沒比較好,健保看病依然不會變特別好,為何?公平嗎?
何謂公平?
我沒說我支持上述喔,只是用你這種邏輯去思考帶出來的反論,所以請不要隨便帶我帽子。
法治社會並不會單純看誰錢繳的多,誰權利就多,而是要看這行為對於公眾社會有何影響。

4.這部分沒問題,但我認為要玩這個,請基於所有法規下,所以好歹至少所有汽車位佔2台大重吧?而不是刻意凸顯一車一位,彷彿沒有任何配套措施,法規就是要大重一車一位,這樣如此浪費。

5.我比較想知道,對於濫用停車空間有無相對應懲罰?因為之前看影片似乎沒特別提到
但只有提到,目前現有法規下,"會產生我看到位子就先插入,哪會去找其他位子有沒有大重已經先停,所以跑去跟他一起停"。

6.歧視是無聊話題,所以就不多討論。

7.重點來了(其實也包含了2)
就我所知,訴求是也能夠停機車,其實我也沒意見,畢竟少數普重跟少數有些大重尺寸差不會太多,更講直白點,台灣停的2266的鳥樣子,即使多突出個10公分....有差嗎?而且台灣法規認定是後輪不超出,所以安裝大漢堡的普重,就超過多少去了........
但我比較在乎的是,今天展現出來的是啥?(刻意營造出的)一車一位帶來停車空間浪費,所以才要去推動修法
而這我也沒問題,
尺寸大的大重就去停汽車,也只能停汽車,跑來機車就是罰。
尺寸小的就去停機車,跑去停汽車就是罰。
但我想問,有這麼多"人力"去執行?還是最終淪落到,阿就凸那一點有差?那就等於這罰則是"虛設",沒有執法效率的法規等同於虛設,就像現在一堆違停、亂駕駛一樣。
應該詢問,針對後續惡意浪費停車空間,要如何處置?

因為這又會產生一個問題.....
當一台普重到了一個,機車位已滿的停車場(或地區、地段),但汽車位空蕩蕩,能夠做的選擇就是,去別地方。
同理當一台汽車到了一個,汽車位已滿的停車場(或地區、地段),但機車位空蕩蕩,能夠做的選擇就是,去別地方。
但大重來到上述任何一個情況,只要選擇另外一個汽機車車位...........
你覺得這叫合理?公平?請問這問題該如何解決?
因為全台灣一定會遇到一樣情況,汽車看到機車區超空,超想過去...普重看到汽車超空,也超想過去.......
又或者汽機車看到大客車位超空...超想過去
jiahsien
thomas11339 如果按規定來說,黃牌其實最大尺寸都跟普重、輕型一樣,只有紅牌最大尺寸可以到4公尺,按照這邏輯是否可以意味著黃牌理應跟普重一樣停機車,紅牌則可能最大尺寸區間大於其他車種,所以停汽車?
thomas11339
jiahsien 沒錯 你的建議我覺得也挺好 這些都可以再討論 (現況是一刀切 不管你大小台 你只能停汽車格)[這我不行]
我挑重點回就好,不是重點的請恕我刪除,節省彼此的時間,討論出共識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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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以你認為大重只能停機車?還是兩邊選?_? 我跟我同事都認為要嘛就是都停機車,要嘛就按尺寸選擇,但要有相對應懲罰。

A:要先釐清,「路權」跟「停車權」同樣都是權利,但兩者對於社會的影響程度不同,可以一起立法,但應該分開討論,而實務上台灣也是這麼做,所以我們先不討論重機開放國道的議題。
依照現行法規,重機就應該停在汽車格之內,但我自己認為,應該開放重機停機車車位就好。
只有少數超大型體積的車款,停不下一般車位(例:本田goldwin、哈雷鯊魚頭或三輪車這類),但這種特殊車款是少數中的少數,在國外也是可以比照汽車辦理的,就限定他們停汽車格,這樣可以最有效運用空間也最好管理。
就我所知,日本的道路交通法,並沒有特別規範機車與汽車的車位停放限制,唯一有限制的只有50cc不能停放在一般汽車格之中。而50cc的機車也有專屬的小型機車格。但至於這一套做法台灣可不可以照抄?

當然不行,因為還要考慮到很多後續的配套方案,日本的大型都市(東京、大阪、名古屋)都有歷史悠久覆蓋率超高的鐵路設施,而他們其他法案的配合,導致機車在市區非常的不方便,所以沒有台灣市區的這種機車爆炸的密度問題(台灣只有台北捷運勉強夠用而已....而台北捷運跟東京電車比還差10幾倍的規模)。
而在日本,因為考照制度嚴謹,加上法律管理嚴格(違停容易拖吊,而非指強制規定機車不能停汽車格),以及上述說的大眾交通工具便利,導致人民不愛在市區騎乘機車,人民也不會亂用停車格(老鼠屎也是有,但比例比台灣少很多)。所以偶爾在郊區也會看到機車停在汽車格,機車停機車格,日本人民也不會覺得奇怪,這在先進國家是很常有的事(補充:市區真的很少見混用,因為基本上都有專用車格,而且機車幾乎都停不滿,但重機就是比照一般機車,這沒問題)。



3.談錢跟權利,那有錢人繳稅不比一般人低,但他們買高單價房子卻不能平等貸款,這公平?
原本就擁有一戶的人在買一戶,貸款成數卻比人低,這公平?
因為直系血親有房子,所以我買房不能青年貸款,這公平?
再談回繳稅,憑什麼年收入5、60萬所得稅率是5%,而年收入上千萬所得稅率是好幾倍?不要說賺越多繳越多很正常,政府給的福利又沒比較好,健保看病依然不會變特別好,為何?公平嗎?
何謂公平?
我沒說我支持上述喔,只是用你這種邏輯去思考帶出來的反論,所以請不要隨便帶我帽子。
法治社會並不會單純看誰錢繳的多,誰權利就多,而是要看這行為對於公眾社會有何影響。

A:這一題離題了,而且你把房價議題跟車子議題混著討論只會讓問題失焦。
高房價本來就是台灣歷代政府一直難解的問題,而這些問題也有很多社會學者在批評,所以這本來就是不公平的,你拿一個不公平的東西來批判另一個不公平的東西也應該要合理化,這是觀念錯誤。

就像你說的,你不支持上述論點,而是主張「不會單純看誰錢繳的多,誰權利就多」,這是正確的,而且這也不是我說的意思,我說的是「法律公平原則,你付出多少義務,就應該享有多少權益」,這是兩回事,你也把它混淆了。這沒辦法體現在房價跟車權上,所以我們才要去爭取發聲,不是嗎?而這狀況也包括18歲公民權的議題。

補充:
貸款是銀行問題,扯進來問題又會更複雜,
二代健保已經快破產,也被醫界罵爆了,你舉的例子都不適用在本樓,根本不需要延伸這個戰場跟議題。
你先預設了高收入所得跟既得利益者在房產上的優勢情況下,縱使他們有繳稅金,且繳比較高,但還在其他權益上享受到更多的優待(這就不符合我們前面所說一樣的權益了),但是機車的路權跟停車權,一般民眾並沒有這些優勢跟既得利益可以佔取(官二代或權貴子弟騎重機一樣不能上國道)。
道路是國家的,停車位是國家或民營的,機車是我們自有的,而我們付出跟汽車同等稅金跟驗車義務,就應該享有跟其他人平等的待遇。所以跟你舉的狀況,是完全不能類比的條件。




7.重點來了(其實也包含了2)
就我所知,訴求是也能夠停機車,其實我也沒意見,畢竟少數普重跟少數有些大重尺寸差不會太多,更講直白點,台灣停的2266的鳥樣子,即使多突出個10公分....有差嗎?而且台灣法規認定是後輪不超出,所以安裝大漢堡的普重,就超過多少去了........
但我比較在乎的是,今天展現出來的是啥?(刻意營造出的)一車一位帶來停車空間浪費,所以才要去推動修法
而這我也沒問題,尺寸大的大重就去停汽車,也只能停汽車,跑來機車就是罰。
尺寸小的就去停機車,跑去停汽車就是罰。
但我想問,有這麼多"人力"去執行?還是最終淪落到,阿就凸那一點有差?那就等於這罰則是"虛設",沒有執法效率的法規等同於虛設,就像現在一堆違停、亂駕駛一樣。
應該詢問,針對後續惡意浪費停車空間,要如何處置?

因為這又會產生一個問題.....
當一台普重到了一個,機車位已滿的停車場(或地區、地段),但汽車位空蕩蕩,能夠做的選擇就是,去別地方。同理當一台汽車到了一個,汽車位已滿的停車場(或地區、地段),但機車位空蕩蕩,能夠做的選擇就是,去別地方。但大重來到上述任何一個情況,只要選擇另外一個汽機車車位...........
你覺得這叫合理?公平?請問這問題該如何解決?
因為全台灣一定會遇到一樣情況,汽車看到機車區超空,超想過去...普重看到汽車超空,也超想過去.......
又或者汽機車看到大客車位超空...超想過去

A:你上面講的我幾乎都認同,但你最後問的問題「機車格去停汽車格,那汽車格是不是也可以去停機車格?」我覺得這是有討論意義的部分,立法院的專家跟立法委員在議會上也都會討論很多類似的問題,(當然有些交通部的官員狀況外就不說了),我們先不考慮法律面(前面講的義務、權利等),以實務面來看,若把兩者完全開放,會出現的問題是什麼?
相信不難猜想,機車格亂塞到汽車格,導致停在內側的機車出不來,而汽車可能會開上人行道甚至停到騎樓(非室內或大型停車場的情況)上。
在立法上,常常必須解決這些矛盾跟細部問題,但是一探究下去,又會衍生更多問題,所以對政府而言,一定選擇對社會成本最小且對他們最省事的方式,就是機車歸機車,汽車歸汽車,重機好麻煩~歸汽車好了。
這其實都不難理解立法用意。

其實有很大的程度是可以參考日本、香港、新加坡的做法,重機=一般機車,可以直接停機車車位,而尺寸過大的車、三輪車、邊車則比照汽車辦理(我認為這樣可以有效節省空間,或許不是最好的方案,但相對單純好管理)。



補充:
我認為就像你說的,超出一點點根本沒關係,重機可以停機車格,而若有汽車車位有空,機車、重機可以停放,但要限制路段跟區域,汽車也是,市區的人行道的路邊停車當然不能混用,但一般收費停車場的,我認為汽車格可以停放機車,而機車格不能停放汽車,因為道路規劃上設計也是如此,若汽車停在機車格內,可能會佔用到機車的行進路線。

機車汽車混停的延伸討論,簡單講有幾種態樣
1.市區的路邊停車車位(汽車+機車)
2.市區的人行道或騎樓的「機車」停車格
3.戶外收費停車場(汽車+機車)
4.室內的收費停車場(汽車+機車)
5.其他(暫時還沒想到)

我認為上面的5個問題若可以釐清(這不在本次討論範圍內,因為這太花時間了,也跟社運無關)
其實重機該停在哪,答案也很清楚了。
但你問我什麼是最佳解?
我會回你:我不知道,知道的話我就去參選立委了,而且我相信車友都會把票投給我

正因為這問題很複雜難解,才需要社會、車友、政府一起慢慢努力推動跟討論
(我不是把問題丟給他們,就像我們現在討論也是公民參與的一種)。

但回到主題本身,我支持社運,但社運有很多更好的方式,用大富翁的方式我覺得效益很差。
但只要是合法的社會運動,人民都應該有發聲的權益。而非像樓上那位法盲網友隨便開罵。
發電老鼠
就跟漢堡人200、Piaggio X8,2055mm難道要有專用超長白牌?可以停汽車格?就不可能,不要胡思亂想了
vicence
若照尺寸分級,2m內變白牌可停機車格,那很多人要跳腳了
有錢買重機,沒錢繳停車費。
還真遇過不少喜歡佔用機車停等區; 行駛機慢車道的; 更多喜歡同車道並駛、超車的重機駕駛...
不得不說,拿重機通勤的跟假日出來悠閒兜風的素質還是有落差
噗,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使用用汽車標準的行使路權,可以行使快速道路,卻想用機慢車停機車格收20元,這我也不行,停車也是路權的一種懂嗎?都在規則下的一種路權,

真是好笑,那我(2687x1397mm)紅牌的Trike Tri Glide Ultra也可以停機車格啊,反正勞斯萊斯太長停汽車格也不會開罰,Ford Ranger太寬也不會開罰,漢堡人太長也不會開罰,停得進去就好。更別說(2777x1554mm)的Can-AM,不要聽一堆廢人說的Force(1955mm),NMAX(1935mm)車長根本還沒超過2米,要來吵還取錯例子。

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想停哪就停哪停汽車格收汽車費,停機車格收機車費,要上國道時ETag應該也會吵為什麼體積那麼小要比照汽車收費。

就是不可能,隨便你停哪,停機車格就是得按照汽車標準收費
就跟慢車停收費機車格會被拖吊一樣,難道漢堡人也能太長,停汽車格收汽車費?我就不想被車擠車,我付汽車收費可以嗎?
只會付政府的移車費好嗎?

只要三輪重機還能在台灣掛一樣的牌就不可能,除非3輪獨立出來三輪.四輪專用車牌,又有太長的問題,太長也另外一個牌好了,真是好笑,Burgman專用白牌車牌嗎?

停車費,是建立在車牌上,而不是體積上,
這個車牌,就是能上快速道路,不用兩段左轉,不能停機車停等區,停車收費當然比照汽車

不過,台北市晚上的部分路段,汽車也能停在機車格上,就是因為不收費,有部分路段很久以前就實施了



thomas11339
老哥 現在說的是 依"牌"來決定 能不能停 是否合適 , 結論就如大富翁所演示的 , 所以才衍伸是否依 "體積" 讓使用者 自行決定停在哪 , 你這台我看只能停汽車格 停機車格 左右就超過啦QQ
皮爾卡燈 wrote:
我挑重點回就好,不是...(恕刪)


關於你的回覆大致上可以簡化到兩部分

1.權益問題
付出多少義務其實應享有多少權益,其是是不相干。
繳稅是國民義務,一半以上不用繳稅,那是否他部分權益必須少於有繳稅的?相信是不可能吧!
更不可能我繳稅40%要比繳稅5%還多8倍權益。

當兵是男人義務,女性不用當義務兵,但請問男人有比女性多了什麼額外權益?更別說女性還有每月的生理假(全年3次,超過的併入病假改半薪給),所以男人要爭取啥額外權益,我是不太懂...

所以權益其實跟你付出多少義務根本不會有關係...
如果你要說的燃料稅、牌照稅,那是否大貨車(20噸)重也要跳出來吵...
大貨車路權更慘,全世界不少國家直接在車子設計上限定他最高速90公里,因此注定不能開內線....
更別說一堆道路還限制時段,甚至出門還要申請路權。
所以....20噸貨車錯了嗎?

所以,義務是義務,權益是權益,甚至責任是責任,互不相干,不能綁在一起討論。


2.其實你比較想討論社運...而不是停車XD
基本上我想不少人其實對於社運是無感,有感的是社運提出來的內容物,根據內容物去做反應,甚至波及到社運這個行為。
如果今天大重的社運活動遵照多格一位來執行,並訴求是小尺寸車輛只能停機車超過兩米車輛只能停汽車,甚至包含了如果不合規定車輛亂停有相對應懲罰.....

說真的,我不相信會有多少人去反彈、臭罵...

恰恰重點是,他們訴求只有針對大重,就只是這樣。

甚至遇到有些老鼠屎認為沒擁有大重的不該對此發言(啥?!),又或者認為你(白牌、汽車)要你自己去爭取。
所以說到底....要論政府分化群族、刻意造成對立,我想某些老鼠屎民眾甚至網紅也一樣吧?

所以其實,沒啥人在乎社運這行為怎樣...........只在乎他們提出來的內容物
皮爾卡燈
交通改革範圍甚廣,若改革完成,其實前面我們討論的問題也可簡化很多,很多人違規停車、違規走人行道、還有各種違規,多是道路設計錯誤+考照制度鬆散+罰則制度不夠嚴格,包括酒駕也是。若解決,二輪的問題也會改善
皮爾卡燈
我認同你文末說的,政府分化,某些人發出偏激言論歧視重機,這些對立確實只會讓問題惡化,「沒啥人在乎社運這行為,只在乎他們提出來的內容物」其實這反而才是我們應該討論的重點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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