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你也是犯了交通部的邏輯
也就是車口數少的車種就不適用「大眾權益」的範疇
你自己去問隨便一個路人甲路人乙,請他們問大型重型機車能代替大眾觀點嗎?
認為大重是主流大眾看法?你自己去問看看吧。
如果以權益來看,任何人確實有可能會買大重,以這邏輯來看是大眾權益沒錯。
但我想說。
我完全不排斥大重去停機車,甚至兩邊停其實也沒問題,
而重點是
1.不要濫用數據,不要塑造出紅黃牌都是2米,白牌一堆2米多這種帶風向。
2.你今天要提出尺寸選擇車位,那要有相對應避免、甚至懲罰亂停的。
3.甚至包含有人惡意浪費空間,明明尺寸只能汽車位,但可以停兩台以上卻故意讓其停一台。
這才是完整解決大眾停車空間問題,而不是單純針對特定車輛能夠自由選擇,而不管或防止其他惡意行為,這世界不存在沒有惡意,如果有,那就根本不用立法。
還有阿,你提殘障坡道,如果今天你我能夠選擇,你願意去搭輪椅嗎?
就是不能選擇,你被迫只能搭輪椅,這不是大重這種自己能夠選擇的差別。
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但不是少數強暴多數。
yuanchih wrote:
要不到糖吃的屁孩就會...(恕刪)
我知道你吃飽沒事很有空想吵,那開引言慢慢講
說不想浪費唇舌,結果回了一堆文,身體很誠實
我知道你時間很多,我上班很忙,沒時間慢慢回你,下班有空可以慢慢回你
不爽什麼這樣講比較快,不要用留言機制逃避問題了
1.小眾不乖,愛爭上國道又愛吵糖吃,以為台灣社會都得配合他們,不從就任性,這才是問題。
A:觀念錯誤,不管大眾小眾,人民都有發聲的權益,這也是法律賦予我們的自由。
2.如何分開?守規矩的永遠被害群之馬所害。這次的活動,給社會的觀感恐怕只會更差。汽車中有三寶,這個不是新聞,汽車有路權,要上國道可以選擇開車,不高興一車一格.可以選擇開車,我們都是自由的。
A1:從你不要歧視重機開始就可以慢慢分開,就因為你的歧視,才會有偏見
A2:汽車有路權根本次議題無關,本次重點是重機不應該停在汽車格浪費空間,正是政策錯誤。
A3:同理,你不爽大富翁佔用車位,害你沒汽車位,你可以搭捷運,我們都是自由的
3. 重機擁車的成本也不低吧。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現行法律就是如此,遵守就對了,平等絕不是齊頭式的。
A1:重機一台入門款台幣15~20萬就有,稅金也是300cc等級,而汽車入門款至少要60萬起跳,稅金至少也是1200cc等級以上,是3-4倍的價格,有這種發言就知道你不知人間疾苦。
A2: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人家大富翁守法,遵守法律阿,有什麼問題?
A3:1000cc以上的重機繳的稅金跟汽車一樣,重機的驗車的義務跟汽車一樣
法律的平等原則,本該就是你付出多少義務,就應該享有多少權益。政府想把重機當汽車管理,卻又不開放等同汽車一樣的權利,這也是政府錯誤的制度,不談歐美,看看日本、韓國、香港、新加坡,哪一個國家跟台灣一樣重機禁止上國道?(這是路權問題,不是停車問題)
4.這次的什麼停車大富翁的?他們考慮到別人的權益了嗎?這麼任性給人什麼觀感?
A:別人的權益?他們也是有付費進場的,並非直接闖進去,就像凱道遊行都是經過申請的,那麼去凱道遊行的人有考慮到大家的觀感嗎? 用合法的方式抗爭哪裡有問題?你懂社會運動嗎?
5.懂法律?有個屁用?不如推派個代表當上立委、組上黨團,這樣才夠力啦,否則叫個幾聲、衝上國道或搞個自我感覺良好的大富翁正義活動,結果依然沒用的。
A:懂法律才不會像你一樣搞不懂法律邏輯,而且你說的事情,都有團體跟立委在推動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6.如果嫌台灣落後又岐視重機?那就快移民到你們理想的重機烏托邦去吧,想怎麼飆就怎麼飆,想怎麼停就怎麼停,這才是你們理想的國度。
A:同理,你不爽重機,那你移民去禁摩的國家,你就看不到重機了,那才是你的理想國度。
7.我們知道你的標準是自已想的、幹的都對,別人都錯,這樣行嗎?
A:法律標準是國家制訂的,但這個標準有問題,所以人民才抗爭,很難懂?
你不爽這個標準,我們大家也都不爽,你就乖乖閉嘴看我們抗爭就好。
補充:
你說法律不是齊平的,這很正確,因為法律不完整,所以才需要修法抗爭。
你叫大家守法,大家很守法但你還是看不爽。
大家守法抗爭,就是因為不滿意這個制度,你叫這些抗爭的人都移民,不然就是乖乖閉嘴,那麼,所有社會議題大家都閉嘴嗎?怎麼不是你移民?因為你不是小眾?你想違反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自由?
你就針對上面7個問題跟補充吵啦
講不贏就一直開新戰場,小朋友喔?
就事論事很難嗎? 老實承認你就獵巫心態的歧視重機,可以大聲講我還是會給你台階下
皮爾卡燈 wrote:
我知道你吃飽沒事很有...(恕刪)
請以客觀、理性、正面、公眾利益角度去客觀探討。
1.我認同,昨天跟我同事在閒聊,他認為這是權益,而不該以現有少數有的權益來看,未來你我都有可能會買,都是潛在權益使用者,所以對於使用權益來說是大眾方向沒錯。
2.所以你認為大重只能停機車?還是兩邊選?_? 我跟我同事都認為要嘛就是都停機車,要嘛就按尺寸選擇,但要有相對應懲罰。
3.談錢跟權利,那有錢人繳稅不比一般人低,但他們買高單價房子卻不能平等貸款,這公平?
原本就擁有一戶的人在買一戶,貸款成數卻比人低,這公平?
因為直系血親有房子,所以我買房不能青年貸款,這公平?
再談回繳稅,憑什麼年收入5、60萬所得稅率是5%,而年收入上千萬所得稅率是好幾倍?不要說賺越多繳越多很正常,政府給的福利又沒比較好,健保看病依然不會變特別好,為何?公平嗎?
何謂公平?
我沒說我支持上述喔,只是用你這種邏輯去思考帶出來的反論,所以請不要隨便帶我帽子。
法治社會並不會單純看誰錢繳的多,誰權利就多,而是要看這行為對於公眾社會有何影響。
4.這部分沒問題,但我認為要玩這個,請基於所有法規下,所以好歹至少所有汽車位佔2台大重吧?而不是刻意凸顯一車一位,彷彿沒有任何配套措施,法規就是要大重一車一位,這樣如此浪費。
5.我比較想知道,對於濫用停車空間有無相對應懲罰?因為之前看影片似乎沒特別提到
但只有提到,目前現有法規下,"會產生我看到位子就先插入,哪會去找其他位子有沒有大重已經先停,所以跑去跟他一起停"。
6.歧視是無聊話題,所以就不多討論。
7.重點來了(其實也包含了2)
就我所知,訴求是也能夠停機車,其實我也沒意見,畢竟少數普重跟少數有些大重尺寸差不會太多,更講直白點,台灣停的2266的鳥樣子,即使多突出個10公分....有差嗎?而且台灣法規認定是後輪不超出,所以安裝大漢堡的普重,就超過多少去了........
但我比較在乎的是,今天展現出來的是啥?(刻意營造出的)一車一位帶來停車空間浪費,所以才要去推動修法
而這我也沒問題,
尺寸大的大重就去停汽車,也只能停汽車,跑來機車就是罰。
尺寸小的就去停機車,跑去停汽車就是罰。
但我想問,有這麼多"人力"去執行?還是最終淪落到,阿就凸那一點有差?那就等於這罰則是"虛設",沒有執法效率的法規等同於虛設,就像現在一堆違停、亂駕駛一樣。
應該詢問,針對後續惡意浪費停車空間,要如何處置?
因為這又會產生一個問題.....
當一台普重到了一個,機車位已滿的停車場(或地區、地段),但汽車位空蕩蕩,能夠做的選擇就是,去別地方。
同理當一台汽車到了一個,汽車位已滿的停車場(或地區、地段),但機車位空蕩蕩,能夠做的選擇就是,去別地方。
但大重來到上述任何一個情況,只要選擇另外一個汽機車車位...........
你覺得這叫合理?公平?請問這問題該如何解決?
因為全台灣一定會遇到一樣情況,汽車看到機車區超空,超想過去...普重看到汽車超空,也超想過去.......
又或者汽機車看到大客車位超空...超想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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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以你認為大重只能停機車?還是兩邊選?_? 我跟我同事都認為要嘛就是都停機車,要嘛就按尺寸選擇,但要有相對應懲罰。
A:要先釐清,「路權」跟「停車權」同樣都是權利,但兩者對於社會的影響程度不同,可以一起立法,但應該分開討論,而實務上台灣也是這麼做,所以我們先不討論重機開放國道的議題。
依照現行法規,重機就應該停在汽車格之內,但我自己認為,應該開放重機停機車車位就好。
只有少數超大型體積的車款,停不下一般車位(例:本田goldwin、哈雷鯊魚頭或三輪車這類),但這種特殊車款是少數中的少數,在國外也是可以比照汽車辦理的,就限定他們停汽車格,這樣可以最有效運用空間也最好管理。
就我所知,日本的道路交通法,並沒有特別規範機車與汽車的車位停放限制,唯一有限制的只有50cc不能停放在一般汽車格之中。而50cc的機車也有專屬的小型機車格。但至於這一套做法台灣可不可以照抄?
當然不行,因為還要考慮到很多後續的配套方案,日本的大型都市(東京、大阪、名古屋)都有歷史悠久覆蓋率超高的鐵路設施,而他們其他法案的配合,導致機車在市區非常的不方便,所以沒有台灣市區的這種機車爆炸的密度問題(台灣只有台北捷運勉強夠用而已....而台北捷運跟東京電車比還差10幾倍的規模)。
而在日本,因為考照制度嚴謹,加上法律管理嚴格(違停容易拖吊,而非指強制規定機車不能停汽車格),以及上述說的大眾交通工具便利,導致人民不愛在市區騎乘機車,人民也不會亂用停車格(老鼠屎也是有,但比例比台灣少很多)。所以偶爾在郊區也會看到機車停在汽車格,機車停機車格,日本人民也不會覺得奇怪,這在先進國家是很常有的事(補充:市區真的很少見混用,因為基本上都有專用車格,而且機車幾乎都停不滿,但重機就是比照一般機車,這沒問題)。
3.談錢跟權利,那有錢人繳稅不比一般人低,但他們買高單價房子卻不能平等貸款,這公平?
原本就擁有一戶的人在買一戶,貸款成數卻比人低,這公平?
因為直系血親有房子,所以我買房不能青年貸款,這公平?
再談回繳稅,憑什麼年收入5、60萬所得稅率是5%,而年收入上千萬所得稅率是好幾倍?不要說賺越多繳越多很正常,政府給的福利又沒比較好,健保看病依然不會變特別好,為何?公平嗎?
何謂公平?
我沒說我支持上述喔,只是用你這種邏輯去思考帶出來的反論,所以請不要隨便帶我帽子。
法治社會並不會單純看誰錢繳的多,誰權利就多,而是要看這行為對於公眾社會有何影響。
A:這一題離題了,而且你把房價議題跟車子議題混著討論只會讓問題失焦。
高房價本來就是台灣歷代政府一直難解的問題,而這些問題也有很多社會學者在批評,所以這本來就是不公平的,你拿一個不公平的東西來批判另一個不公平的東西也應該要合理化,這是觀念錯誤。
就像你說的,你不支持上述論點,而是主張「不會單純看誰錢繳的多,誰權利就多」,這是正確的,而且這也不是我說的意思,我說的是「法律公平原則,你付出多少義務,就應該享有多少權益」,這是兩回事,你也把它混淆了。這沒辦法體現在房價跟車權上,所以我們才要去爭取發聲,不是嗎?而這狀況也包括18歲公民權的議題。
補充:
貸款是銀行問題,扯進來問題又會更複雜,
二代健保已經快破產,也被醫界罵爆了,你舉的例子都不適用在本樓,根本不需要延伸這個戰場跟議題。
你先預設了高收入所得跟既得利益者在房產上的優勢情況下,縱使他們有繳稅金,且繳比較高,但還在其他權益上享受到更多的優待(這就不符合我們前面所說一樣的權益了),但是機車的路權跟停車權,一般民眾並沒有這些優勢跟既得利益可以佔取(官二代或權貴子弟騎重機一樣不能上國道)。
道路是國家的,停車位是國家或民營的,機車是我們自有的,而我們付出跟汽車同等稅金跟驗車義務,就應該享有跟其他人平等的待遇。所以跟你舉的狀況,是完全不能類比的條件。
7.重點來了(其實也包含了2)
就我所知,訴求是也能夠停機車,其實我也沒意見,畢竟少數普重跟少數有些大重尺寸差不會太多,更講直白點,台灣停的2266的鳥樣子,即使多突出個10公分....有差嗎?而且台灣法規認定是後輪不超出,所以安裝大漢堡的普重,就超過多少去了........
但我比較在乎的是,今天展現出來的是啥?(刻意營造出的)一車一位帶來停車空間浪費,所以才要去推動修法
而這我也沒問題,尺寸大的大重就去停汽車,也只能停汽車,跑來機車就是罰。
尺寸小的就去停機車,跑去停汽車就是罰。
但我想問,有這麼多"人力"去執行?還是最終淪落到,阿就凸那一點有差?那就等於這罰則是"虛設",沒有執法效率的法規等同於虛設,就像現在一堆違停、亂駕駛一樣。
應該詢問,針對後續惡意浪費停車空間,要如何處置?
因為這又會產生一個問題.....
當一台普重到了一個,機車位已滿的停車場(或地區、地段),但汽車位空蕩蕩,能夠做的選擇就是,去別地方。同理當一台汽車到了一個,汽車位已滿的停車場(或地區、地段),但機車位空蕩蕩,能夠做的選擇就是,去別地方。但大重來到上述任何一個情況,只要選擇另外一個汽機車車位...........
你覺得這叫合理?公平?請問這問題該如何解決?
因為全台灣一定會遇到一樣情況,汽車看到機車區超空,超想過去...普重看到汽車超空,也超想過去.......
又或者汽機車看到大客車位超空...超想過去

A:你上面講的我幾乎都認同,但你最後問的問題「機車格去停汽車格,那汽車格是不是也可以去停機車格?」我覺得這是有討論意義的部分,立法院的專家跟立法委員在議會上也都會討論很多類似的問題,(當然有些交通部的官員狀況外就不說了),我們先不考慮法律面(前面講的義務、權利等),以實務面來看,若把兩者完全開放,會出現的問題是什麼?
相信不難猜想,機車格亂塞到汽車格,導致停在內側的機車出不來,而汽車可能會開上人行道甚至停到騎樓(非室內或大型停車場的情況)上。
在立法上,常常必須解決這些矛盾跟細部問題,但是一探究下去,又會衍生更多問題,所以對政府而言,一定選擇對社會成本最小且對他們最省事的方式,就是機車歸機車,汽車歸汽車,重機好麻煩~歸汽車好了。
這其實都不難理解立法用意。
其實有很大的程度是可以參考日本、香港、新加坡的做法,重機=一般機車,可以直接停機車車位,而尺寸過大的車、三輪車、邊車則比照汽車辦理(我認為這樣可以有效節省空間,或許不是最好的方案,但相對單純好管理)。
補充:
我認為就像你說的,超出一點點根本沒關係,重機可以停機車格,而若有汽車車位有空,機車、重機可以停放,但要限制路段跟區域,汽車也是,市區的人行道的路邊停車當然不能混用,但一般收費停車場的,我認為汽車格可以停放機車,而機車格不能停放汽車,因為道路規劃上設計也是如此,若汽車停在機車格內,可能會佔用到機車的行進路線。
機車汽車混停的延伸討論,簡單講有幾種態樣
1.市區的路邊停車車位(汽車+機車)
2.市區的人行道或騎樓的「機車」停車格
3.戶外收費停車場(汽車+機車)
4.室內的收費停車場(汽車+機車)
5.其他(暫時還沒想到)
我認為上面的5個問題若可以釐清(這不在本次討論範圍內,因為這太花時間了,也跟社運無關)
其實重機該停在哪,答案也很清楚了。
但你問我什麼是最佳解?
我會回你:我不知道,知道的話我就去參選立委了,而且我相信車友都會把票投給我

正因為這問題很複雜難解,才需要社會、車友、政府一起慢慢努力推動跟討論
(我不是把問題丟給他們,就像我們現在討論也是公民參與的一種)。
但回到主題本身,我支持社運,但社運有很多更好的方式,用大富翁的方式我覺得效益很差。
但只要是合法的社會運動,人民都應該有發聲的權益。而非像樓上那位法盲網友隨便開罵。
真是好笑,那我(2687x1397mm)紅牌的Trike Tri Glide Ultra也可以停機車格啊,反正勞斯萊斯太長停汽車格也不會開罰,Ford Ranger太寬也不會開罰,漢堡人太長也不會開罰,停得進去就好。更別說(2777x1554mm)的Can-AM,不要聽一堆廢人說的Force(1955mm),NMAX(1935mm)車長根本還沒超過2米,要來吵還取錯例子。
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想停哪就停哪停汽車格收汽車費,停機車格收機車費,要上國道時ETag應該也會吵為什麼體積那麼小要比照汽車收費。
就是不可能,隨便你停哪,停機車格就是得按照汽車標準收費
就跟慢車停收費機車格會被拖吊一樣,難道漢堡人也能太長,停汽車格收汽車費?我就不想被車擠車,我付汽車收費可以嗎?
只會付政府的移車費好嗎?
只要三輪重機還能在台灣掛一樣的牌就不可能,除非3輪獨立出來三輪.四輪專用車牌,又有太長的問題,太長也另外一個牌好了,真是好笑,Burgman專用白牌車牌嗎?
停車費,是建立在車牌上,而不是體積上,
這個車牌,就是能上快速道路,不用兩段左轉,不能停機車停等區,停車收費當然比照汽車
不過,台北市晚上的部分路段,汽車也能停在機車格上,就是因為不收費,有部分路段很久以前就實施了


皮爾卡燈 wrote:
我挑重點回就好,不是...(恕刪)
關於你的回覆大致上可以簡化到兩部分
1.權益問題
付出多少義務其實應享有多少權益,其是是不相干。
繳稅是國民義務,一半以上不用繳稅,那是否他部分權益必須少於有繳稅的?相信是不可能吧!
更不可能我繳稅40%要比繳稅5%還多8倍權益。
當兵是男人義務,女性不用當義務兵,但請問男人有比女性多了什麼額外權益?更別說女性還有每月的生理假(全年3次,超過的併入病假改半薪給),所以男人要爭取啥額外權益,我是不太懂...
所以權益其實跟你付出多少義務根本不會有關係...
如果你要說的燃料稅、牌照稅,那是否大貨車(20噸)重也要跳出來吵...
大貨車路權更慘,全世界不少國家直接在車子設計上限定他最高速90公里,因此注定不能開內線....
更別說一堆道路還限制時段,甚至出門還要申請路權。
所以....20噸貨車錯了嗎?
所以,義務是義務,權益是權益,甚至責任是責任,互不相干,不能綁在一起討論。
2.其實你比較想討論社運...而不是停車XD
基本上我想不少人其實對於社運是無感,有感的是社運提出來的內容物,根據內容物去做反應,甚至波及到社運這個行為。
如果今天大重的社運活動遵照多格一位來執行,並訴求是小尺寸車輛只能停機車,超過兩米車輛只能停汽車,甚至包含了如果不合規定車輛亂停有相對應懲罰.....
說真的,我不相信會有多少人去反彈、臭罵...
恰恰重點是,他們訴求只有針對大重,就只是這樣。
甚至遇到有些老鼠屎認為沒擁有大重的不該對此發言(啥?!),又或者認為你(白牌、汽車)要你自己去爭取。
所以說到底....要論政府分化群族、刻意造成對立,我想某些老鼠屎民眾甚至網紅也一樣吧?
所以其實,沒啥人在乎社運這行為怎樣...........只在乎他們提出來的內容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