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令人發火的事情

shintzer wrote:
事情是這樣子的,話說...(恕刪)


超車道對所有人都是暫時使用的. 當你超車完畢請把超車道還出來, 回到中外側車道. 超車道讓給需要的人.

你沒有違法. 只是駕駛文明素養不夠.

歐美汽車文明發展久的國家, 你可以問問你的外國朋友. 他們遇到像你一樣的事的時候, 他們會怎麼作?

台灣的駕駛發展史時間並不長. 加上政府現在也疏於做好社會教育. 像樓主這樣的想法而未受糾正的人很多.
法律是文明的最低底限, 但並不是分別文明或是不文明的依據. 當很多人在未受正確教育下長期佔用內線車道
而不自知的人, 其實也是許多駕駛事故間接的製造者. 當車流量不順暢時, 心急或是需要趕路的駕駛人必須在內
外線不斷的變換車道. 很多事故因你的偏執而產生. 請你仔細想想, 若是你不願意調整你的想法, 也請不要
用你錯誤的想法去影響他人.

另外, 我可以告訴你, 在三線道的高速公路上, 最安全的車道是中線車道, 內側車道其實是暴露在對向可能失控飛越
過來的高度危險範圍中. 請你為自己為跟你互動的車輛三思.
所以說囉...就是有這樣的人在破壞台灣駕駛人的水準...

交通怎麼可能會進步...不用去扯法律...

你願意在內線開100都是你家的事..也沒人會去告你...

更不用激動到要去報提哪邊...

行政院是吧...我先來里長伯那邊報備一下看看里長伯受不受理...= =...

開200的時候該注意的不是後面的大燈....是在照相的閃燈....

幼稚...= =...開多快多慢都是你家的事...不要影響到其他用路人就好啦!!


ginthdiana wrote:
謝謝你的好意,但我就是喜歡開110,自由社會的精神就是只要不違反法律,你要怎樣都可以,何況110是法定的最高速限,有本事的,去叫高公局提報行政院,叫行政院提案立法院修改條文,把容許小客車以最高速限繼續行駛內車道的規定改掉,這樣叫我開200我也奉陪,就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在我後面閃大燈了....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你的表速110不代表你時速就有110!一般國產車.時速超過100以後.速度越快誤差越大~~~~但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在日本內側車道是不會有人佔用的!就算你開在最高速限.還是一樣不可以佔用內側車道~
ginthdiana wrote:
不要理這些人啦,人就是這樣,喜歡看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對於不利的部分,不是視而不見,就是硬嗷,這麼多年來電視上看的還不夠嗎??不好意思,我就是會在內側110公里巡航的"3000cc小車恕刪)


請問你的3000cc小車是toyota的嗎??

純好奇問一下。
evovi7653kimo wrote: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恕刪)

喔?那請您去日本國,保證可以開心的開,但別忘了,日本人的守法精神跟台灣可是180度,希望你開車愉快...另外請你看清楚,法條上不只只有內側為超車道這部分,後段的但、除書部分,請你也一併考慮,難怪台灣人只要官司打輸就說司法不公......
虎班喵喵 wrote:
請問你的3000cc...(恕刪)

不是.....Toyota我覺得3000以上的車CP值過低....尤其是上路後可以獲得的"尊重".....但Toyota的車我也有...
是阿...日本人守法跟台灣可是180度的呢...

那你也應該了解...死腦筋的日本人是不會鑽法律漏洞滴...

背了一堆法條...很諷刺的是做人做事的書卻沒去讀到...

硬要在規定的條例上做文章...找漏洞...

難怪會有這麼多像你這樣的人愛上法院....

在內側開多少是端看駕駛人的道德...以及對於所有用路人的尊重..

至於條例...我想在出事之前應該都還用不上...

是台灣人的你我覺得可悲...不是台灣人的你我覺得可笑...

ginthdiana wrote:
喔?那請您去日本國,保證可以開心的開,但別忘了,日本人的守法精神跟台灣可是180度,希望你開車愉快...另外請你看清楚,法條上不只只有內側為超車道這部分,後段的但、除書部分,請你也一併考慮,難怪台灣人只要官司打輸就說司法不公......
ginthdiana wrote:
自由社會的精神就是只要不違反法律,你要怎樣都可以

綠燈亮了,等個十秒再慢慢地起步

通過ETC車道時,減速到十公里慢慢地滑過去

過高速公路收費站時,車煞停靜止後,慢條斯理地拿出錢包找零錢,
仔細收好錢包後,再從容優雅地慢慢離開收費站

用60KM時速行駛在高速公路外側車道,每隔十秒點一下煞車燈

上下班尖峰時間,以10KM時速在市區慢慢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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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行為都不違法,那我這樣糟蹋別人都可以嗎?
superspell wrote:
超車道對所有人都是暫...(恕刪)

基本上,我就住所謂的歐美地區,實話說,看各州省的規定,我住的這個地方,老外開車除了比較守法外,並沒有甚麼超車道僅供超車的規定,老外開車也沒有您說的這麼高尚,龜在內側的車整條不見盡頭的路上還是一大堆...
超車道這種東西,不是人權保障、自由民主這種普世價值,沒必要把他昇華成絕對條款,端看各國交通的特殊性而定....以台灣的交通環境?超車道?講難聽點,就算高速公路五線道都不見得夠用,還特別規畫一個超車道?各位問問自己,在大多數人最常使用的時段裡,真正能享受超車道的快感的有多少比例?這也就是這個條例莫名其妙來個容許自小客車在內側以最高速限繼續行駛的由來...結果哩,喜歡超車的看前半段,不喜歡被超車的看後半段,吵來吵去,還不是各說各話.....讓警察也不知道該不該執法....
豬頭剋星 wrote:
綠燈亮了,等個十秒再...(恕刪)

從專業意見上,我可以建議你....可以啊.....後果自負而已......事實上我不會這樣做,另一個事實是,在你說的各種情況下我可能都比你更耐不住性子.....喇叭與三字經連帶脫口...
就事論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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