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6436 wrote:
很多網友都建議我去爆......
我只是要向交通隊檢舉不法, 這是法律的問題
如果各位在路上碰到更嚴重的挑釁, 也用不著下來吵
他想吃官司坐牢由他去
.....(恕刪)
FYI. 這好像不是法律的問題,因為是交通規則所以是違規吧(所以是罰款而不是服刑).
吃官司坐牢應該是要有事故發生才有可能發生.而且兩者不必然同時發生.
樓主心裡不高興就去檢舉吧,不用再繼續在這裡發揮了.畢竟那台saab的確開的蠻離譜的, let him/her learn some less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