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anleo wrote:
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情應該是要各打五十大板,而不是只倒向特定一方...(恕刪)
前因後果吧! 沒有因哪有果? 女駕駛不拒檢不拒停不衝撞...警察閑閑沒事敢對她開槍嗎? 這種各打50大板的
想法真是令人不敢苟同..但可悲的是..台灣社會普遍有這樣的情形...
前不久的新竹師院學生撞教授.教授無照駕駛被學生開車撞上.學生判賠55萬...如果教授乖乖守法不無照駕駛
事情還會發生嗎?
中山高九如交流道曾發生過凌晨時段機車騎上去慘遭輾斃..屍首四分五裂..慘不忍睹..如果他不騎上高速公路
事情還會發生嗎? 你能想像會有機車行駛在夜晚的高速公路上嗎? 撞到他的駕駛又何辜? 就此擔上一條人命.
正因這些事主不守規矩..才引發這些事... 如同此女駕駛犯行在先...事後卻咬緊警察不放...真是可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