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rabbit wrote:
UBER這家假資訊...(恕刪)

Uber要的是立網路運輸業法,未來相關產業像是Foodpanda等都能納管,而台灣的政府要Uber合法是直接要Uber計程車化,大家一起爛的概念。
而且只針對Uber去打擊,不想去管其他同類型業者,因為目前政壇上的官員及民代有許多都跟計程車業關係匪淺,他們的主要目的從來不是要Uber合法化,而是要去打擊Uber,把Uber的市場優勢降級到跟計程車差不多就不用麻煩了。
這就是目前Uber合法化無共識的主因。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cwc wrote:
合不合法,要制度何種...(恕刪)

燃料稅隨油徵收
j0910030710 wrote:
所以講自由競爭講不通,改講壟斷?
計程車業,是政府的特許行業,就像公車,飛機一樣,必需在政府的規範下制定費率,以相同的條件,彼此競爭,既然有競爭,那來的壟斷?
我也真的是服了你了,這條路不通,你就轉別條,承認違法..




我說小黃比較像壟斷行業,一直被政府保護,所以不求進步,害怕自由競爭-->你說我講不通改講的意思是什麼?你可以謹慎發言嗎,我還特地貼辭典字義讓你了解。

你最後還是指出重點,小黃確實如大家講的那樣,唯一的優勢就是「被政府合法」,其它通通沒有優點,只有數不清的缺點。

很多人都有一樣經驗,「搭過一次Uber,從此不搭小黃了」

崇尚大姐姐王道的企鵝 wrote:
很多人都把罰uber...(恕刪)


因為你沒去了解,所以你才會講這些完全非事實的言論。


j0910030710 wrote:
所以講自由競爭講不...(恕刪)


計程車本來就壟斷阿。

不信你去劍潭捷運站,排班的隨便抓一台問,一個人上文大多少錢,願不願意開車?

然後再去淡水捷運站問,去紅毛城多少錢,去外竿蓁林多少錢?

vonyi wrote:
所以我說你的牌照稅 ...(恕刪)

你有自用車,我也有自用車。
你有繳牌照稅燃料稅,我也有繳牌照稅燃料稅。
有人敢把自用車開上路載客營業,我可不敢。
所以我一年要多支付20萬的成本,用小黃來載客營業。

至於油資補貼,現在還有嗎?舉個例好嗎?因為我聽都沒聽過。

這樣夠白話了吧!
不懂你想戰什麼!
原來只要服務好,價格低,消費者一片叫好

就可以無視法令規章的載客營業

這跟一些無視交通法規的小黃一樣讓人討厭


當自己從事的相關行業也出現UBER

這時候講的話可能就不一樣了

utubetcl wrote:
UBER談的不是叫...(恕刪)


這些都算了,假如UBER不抽25%,我就承認他是共享經濟XD
UBER的司機並沒有很高尚,大部份司機的心態只是想用自己的車,在沒事時,賺點外快,但UBER確實抽的有點多。
文揚資訊 wrote:
我說小黃比較像壟斷行...(恕刪)


小黃只有合法這個優點?
其他全是缺點?
偏鄉有多少人靠小黃來解決問題你知道嗎?
以我居住的地方來說(新竹縣橫山鄉)
你知道我三年來,半夜接過幾次電話,送過幾次急症病人,解決過多少人的問題嗎?
你搭小黃沒有好的經驗,所以你一竿子打翻了所有小黃司機,認為小黃除了合法沒其他優點
那我來告訴你,小黃有那些優點好了

第一,你搭小黃,有基本的乘客險
第二,小黃司機有通過政府的基本篩選,車輛顯眼,車號,駕駛姓名一覽無嶷,有事一定找的到
第三,解決偏遠用車需求,偏遠地區只要議定價格,再奇怪的地方,小黃都會載你去(聽過司馬庫斯嗎?台灣最高的原住民部落,我就常常送客人上去)
第四,解決特殊時段的用車需求,半夜看完醫生沒車回家?小黃載你回家,
第五,解決乘客特殊需要,車沒電?送便當餐點?載輪椅?載寵物?乘客行動不便?幫繳電話費?買米買菜,跑腿什麼都有,什麼都不奇怪
第六,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解決沒有特定謀生能力勞動者的生計問題,你知道嗎?這個行業,大部分人都是中年轉業的嗎?平均就業年齡超過四十歲,我身邊五十幾歲的司機是常態,三十幾歲是少數中得少數,這些五十幾歲的中年大叔大都還有家庭負擔,可因為種種原因離開原來崗位,找工作四處碰壁,最後來到這個行業,計程車業裡,很大一部分的人是退伍軍人,榮民或榮眷

就是因為這個產業裡的人大都屬於社會底層的弱勢,所以政府才會給予保護,一方面利用其中的勞動力來解決大衆交通問題,一方面解決弱勢的就業問題,誠如有網友說的,這個行業長期收容其它行業不要的人力,所以才造成目前行業裡的良莠不齊,如果政府願意下大力氣來改善,當然很好,
但你不能說政府完全沒管理,你可知道十幾年前,想開計程車,只要花台幣兩百塊,加上一張駕照,就可以去警察局換一張營業登記證了,車子不需改色,不需特別登記,就可以開使進行營業行為,你又知不知道當年那樣的計程車就業環境,有多像ubar一樣,想開就開,沒有限制,政府無法監管,為什麼這幾年政府推動改車色,改考試,改申請資格就是為了限制不當的人員進入這個行業,讓一般人可以盡量安心的使用計乘車,避免像計程車之狼之類的事情再發生,政府法令改的慢有錯,但這不能是你公然違法的理由,
如果政府研擬的法條你不認同,就可以違法,那我是不是可以乾脆無視台灣法律,到你家搶你的錢,開走你的車,強姦你的妻女,殺死你的家人?

違法行為有輕重,但違法行為不能拿任何原因當藉口,不認同法規,不代表可以無視法規,你要無視別人違法,無所謂,但別人對你做無視法規的事時,我也會大聲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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