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發生事故請問白車是否算闖紅燈?

禁止左轉當然就是禁止迴轉~~~~~~~!!難道還要特別說明?本路口禁止左轉以及禁止迴轉?

這只是規則上的原則而已,當然有例外狀況.




閣下最擅長就是斷章取義.
交通規則的某一段文字並不能說明實際情況.
此圖就是打臉[禁止左轉當然就是禁止迴轉].

geoguide wrote:
禁止左轉當然就是禁...(恕刪)

所以會特別說明~~~迴轉除外 有沒有看到那4個字?

如果沒有特別說明呢? 禁止左轉不就也禁止迴轉
如果沒有特別說明呢?

所以呀,只要有特別說明就可以否定你舉出來的原則了.

那麼回頭來看你之前的說法,其實很多事情都被其他的說明給打臉了.

比如你在#126 說路權就是王道..??

可惜就算你有路權也不能去撞斑馬線上的行人,如果行人不是蓄意的被你撞,撞了就是要賠,何來王道.

[應注意未注意]這個規則就讓[路權]不是王道了.

而且....[禁止左轉就禁止迴轉]這個規則並不合理,首先迴轉和左轉就不是同樣狀況.
而且迴轉又不一定是左迴轉.
同時很多路口不能左轉,但迴轉卻不妨礙交通又有用路人的需要,
因此就必須加註說明來應付禁止左轉又必須允許迴轉的各種路口,偏偏這種說明又很少設置,
一旦這種路口不加註說明,就會有許多違規迴轉.
geoguide wrote:
如果沒有特別說明呢...(恕刪)

如果沒有特別說明 禁止左轉就是也代表禁止迴轉 !!!這是身為一個駕駛人基本認知!!

行人在斑馬線,行人穿越道上行走...這【路權】有多大?行人有【優先路權】甚至是【絕對路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斑馬線),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所以說,才要照法規,條例走~!
拿到駕照的霎那瞬間...這點就該要知道的,如果連這點都搞不清楚,可以考慮把駕照繳回去了!!!
不用說斑馬線,行人穿越道

台北市政府前的仁愛路...你去看逸仙公園前面的那一段...清早,一堆人穿越馬路,從安全島上的草長得什麼樣子,就可以知道很多人穿越仁愛路是不走斑馬線跟行人穿越道的!!!也不管紅綠燈的...
交通工具不能拿來跟人用天平來秤,一同論其責任的!
駕照拿到手,就應該要知道的!!!
而且....[禁止左轉就禁止迴轉]這個規則並不合理,首先迴轉和左轉就不是同樣狀況.
而且迴轉又不一定是左迴轉.
同時很多路口不能左轉,但迴轉卻不妨礙交通又有用路人的需要,
因此就必須加註說明來應付禁止左轉又必須允許迴轉的各種路口,偏偏這種說明又很少設置,
一旦這種路口不加註說明,就會有許多違規迴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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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紅色的字是樓上某位大大說的....
由此看來..很多開車只在意車頭前面的狀況..完全不管會不會影響後面來車順暢

只要準備左轉或是準備迴轉..減速...等待....都會影響到後方來車..
所以為什麼禁止左轉也就是禁止迴轉,

而為什麼有禁止迴轉卻沒禁止左轉,
因為迴轉影響比左轉影響還要大...........

當左轉車頭轉向對向車道就開始影響直行車輛,左轉車完成左轉動作隨即駛離,不影響車道順暢
迴轉車迴轉後依然留在主線車道而影響到直行車輛的順暢,甚至迴轉後找門牌找店家或暫停...

甚至非常多的車輛在迴轉後腳就抽筋了根本不踩油門而龜速前進...影響比左轉車還要大

曉杯子 wrote:
我姊開車開了快20年,還不知道禁止左轉路口不能迴轉!!!
禁止左轉當然就是禁止迴轉~~~~~~~!!難道還要特別說明?本路口禁止左轉以及禁止迴轉?..(恕刪)


其實...我也是開了幾年才知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民國 107 年 06 月 29 日

第 106 條

汽車迴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不得 迴車。
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 線之路段,不得迴車。
三、禁止左轉路段,不得迴車。
四、行經圓環路口,除設有專用迴車道者外,應繞圓環迴車。
五、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輛,並注 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
六、聯結車不得迴轉。
曉杯子 wrote:
話可以瞎說?
有些話...(恕刪)


曉杯子 wrote:
我現在是在跟印地安人討論嗎?


話當然可以瞎說(如你),說你無知無禮,還不思反省?

甚麼叫做「跟印地安人討論」,你先解釋給大家聽聽。

當我方由紅燈轉為綠燈時,
仍須等待路口尚未通過的車輛完全通過,始得前進。


(一)事故原由:彌陀路上由北向南行駛機車,撞上由光正街搶黃燈,橫越彌陀路駛往芳安路機車,機車騎士被撞倒地受傷。
(二)肇事分析:
 1.本路段有紅綠燈號誌管制,彌陀路直行汽、機車遇綠燈燈號行車時,若因前方視線被擋未能完全掌控時,仍要注意前一時序燈尚未完全通過之車輛,以及搶黃燈或闖紅燈之違規車輛以避免車禍發生;若被撞及之車輛為前一時序燈尚未通過(該車到達光正街與彌陀路交叉街口時尚為綠燈)之車輛,則彌陀路上之機車,依路權原則為肇事主因

(另可參考這裡)

馬路上99%的人都不知道這件事

停止線是在紅燈時停止的依據,
綠燈時,除非路口有網狀線,
否則當然可以前進到路口等待左右轉或前進,
沒有要在停止線後方等待這回事。

路上常見到的怪現象是,
左轉車從綠燈等到紅燈,
然後直行車還要在紅燈以後闖過三輛,
左轉車才有機會左轉。
然後就可能遇到不懂法規,
一轉綠燈就狂催油門衝出來的機車擋路,
害左轉車卡在路口無法左轉。
我還遇過故意衝出來逼車的白痴汽車駕駛咧!
真的是白癡無極限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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