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檢舉併排停車or臨停的人你們真的不會這樣做嗎?

有時為了方便可能會違規,但我可以接受被檢舉。
方便也是付出些代價。

jane63lu wrote:
說真的開車開了快十...(恕刪)
要享受違規的方便,就是使用者付費而已,這個觀念一定要有!
前提是沒有造成交通事故,不然還要另外負擔肇事責任!
錯了就是錯了!!別總是去抱怨別人有沒有!!
你可以公怖一下你併排停車的地點

然後大家可以google一下幫你找你可以停的位置

有些路段,紅線違停不會影響到用路人,你可以選擇紅線違停

但是要走一段,我也相信你只是因為懶得走,而選擇併排

如果真的照你所說的,連紅線都沒得停的話

那跟你說,你下次可以使用選擇其它交通工具前往或是在停車場等車位

因為你只想到自已方便,以為就併排一下

你下次也可以試試,併排一下,然後坐在車上看,後方有多少車輛因為你併排

繞道而行

開車上路一定會違停沒錯,但是我不會選擇這種違規行為
有一個愛打小孩的爸爸,

因為肉圓沒加辣,就打小孩,

他也不敢說出:我就不相信你也不會打小孩的幹話!

怎麼違規違停者,

一直在說我就不相信你不會違規違停....的幹話。

違規就是繳罰單,

不然哩。

違規者還是可以檢舉、可以投票、可以留言,.....

不然你去當皇帝昭告天下不行喔,笑死我了!

整串看下來蠻欣慰的
並不是都無腦認同
很多也都知道地小車多
所以大多認同有些地段時間可忍受紅線臨停
但也都不能忍受併排
併排的確要不得
跟魔人相比 魔人差多了

順便補充知識
台北市公有私有停車格少於汽車量14萬
意思說就算100%都停滿 還有14萬台車沒法定位置停
這還是比較有都市規劃的台北市哦!
新北呢?其他呢?

不過幸好大多都是理性的
不是盲目的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有一個愛打小孩的爸爸...(恕刪)


我想你邏輯不太行哦!

違規也可以檢舉是很正常的哦!

但是檢舉 又痛罵違規 大聲譴責違規
彷彿違規是要要不得的東西
卻也違規

是兩種不同的意思哦!
這是虛偽 雙重標準
懂嗎?違規慣犯~

naomidamon wrote:
欸,你不知道嗎?檢...(恕刪)


什麼樣的施工會有這種狀況?

不是會有指揮人員引導改道就是會臨時以交通錐劃出可行駛範圍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有一個愛打小孩的爸爸...(恕刪)



說得太好了!!!
jane63lu wrote:
說真的開車開了快十年...(恕刪)


你發這個抱怨文,跟檢舉魔人上來發檢舉文,有什麼不同?

收到罰單就乖乖的去繳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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