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贊成立法有獎金的檢舉?

與其有檢舉獎金,還不如警察嚴格執法

久了以後,大家自然不違規

看日本警察抓違規的態度就知道了

以為日本人天生就手法嗎?
重北極光的老爸 wrote:
不贊成
我認為民眾絕...(恕刪)

你的邏輯相當奇怪,
大違規都是小違規開始,等到你的家人因為別人的交通違規受到傷害,你再繼續得饒人處且饒人。

每個違規的都不是第一次,絕對都使違規到很熟練的。
這些檢舉即使沒有獎金,我仍然會繼續檢舉下去。
ryan00014875
哈哈哈哈哈!得饒人處且饒人,是事不關己的說法啦,違規搞到自己就得理不饒人[真心不騙]
ryan00014875
有哪一個被違規撞了還會安慰違規仔說沒關係“不違規很難”“守法很難”,我勾牛賽就好,沒你事[笑到噴淚]還得饒人處且饒人勒[這我不行]
keypower wrote:
與其有檢舉獎金,還不如警察嚴格執法


警方還是要抓其他案件.....

日本是民族特性,並不太是抓的嚴的關係
myhope wrote:
你的邏輯相當奇怪,大(恕刪)

奇怪嗎? 是我沒說清楚或你沒看懂?

樓上某樓說得很好, 在台灣誰能保證自己開車絕對不會違規?

在01曾有某檢舉達人說過 他自己開車無論如何絕對不會壓線的. 這話你信嗎?

我今天下午開車在雙向單行道路上 路中有雙黃線 有輛工程車停在車道中間施工 擋住我2/3車道
我要前行 被迫逆向 壓線 事實就是我違規了
不想違規 除非我不走 或換條路走 或等到傍晚那輛工程車離開
換做你 你怎麼做?
場景換至台14甲線埔霧公路 單向路面施工封閉 只能跨線逆向行車 你走不走?壓不壓線?
因此很多的違規 並非惡意 是不得已 我覺得是可以被容忍的
如果行駛中 為避免碰撞同向機車 而車輛稍靠左輕微壓線 你在後面看到會檢舉嗎?
你有沒有衝過黃燈 未完全通過路口 已變紅燈 ? 我承認曾經有過 ,你呢?
你有沒有卡在車陣 在十字路口時變燈 自己卡在中間? 我承認以前有過,你呢?
你有沒有紅燈路口停車時 越過停止線? 或前輪進入機車停等區? 我承認有過,你呢?
........


當自己輕微違規呢? 你會檢舉自己嗎?
又如果你家人在你前方違規 你會一樣無私檢舉嗎?
以上我做不到檢舉自己 檢舉家人朋友
所以我認為我沒有資格檢舉他人
我只能盡力做好自己
盡量不違規

當然 嚴重的惡意的違規 本來就該罰
民眾有檢舉的權利
罰不罰則該由執法單位來判
CcCManCcC wrote:
警方還是要抓其他案件.....
日本是民族特性,並不太是抓的嚴的關係


民族性成分也有,主要是重罰,曾與日本人聊天說到酒駕致人於死會賠到1億日幣,
不過我不知道賠不出錢的措施如何?
sdttgod wrote:
要先做 檢舉人證照的制度

有駕照的都是已通過考核,結果呢?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鬼扯

事實上...(恕刪)


你前後矛盾阿,
你說靠檢舉救交通,
最後卻說要立法者修改政策跟規劃,
那請問是靠修法還是檢舉?
不就是修改政策跟規劃嗎?
重北極光的老爸 wrote:

奇怪嗎? 是我沒說...(恕刪)


替自己的違規找藉口??

如果你有原因大可裝上行車紀錄器證明自己是無奈之下越線,

不需要用那種小學生的水準說別人有違規所以我的違規不算。
myhope wrote:


替自己的違規找藉...(恕刪)


別人講的那麼清楚你還是搞不清楚,
還擅自的以為別人是說 因為別人違規所以我的違規不算?

結果別人的意思根本不是這樣。
睿大叔 wrote:
可以贊成!也可以不贊(恕刪)


一個店員月薪才22k,你是要跟人家火拼甚麼= =
店長和總公司也不會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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