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酒駕害1家4口天倫夢碎 陳其邁籲聲押重判! 政客的震怒、呼籲有用嗎?

鞭刑是個好東西
定標準,每超過0.1抽1鞭

我想看政客被抽鞭的樣子
cscgbakery wrote:
建議酒駕被抓到,不管(恕刪)

應該是照三餐鞭刑
「照同速度質量撞他一下就好了」
行政權立法權都在誰手上? 還呼籲勒, 還震怒勒.
怎麼沒看到執政黨立委早早去排隊把酒駕修法排進第一案?
怎麼沒看到酒駕修法強力逕付二讀?
csjerry wrote:
行政權立法權都在誰手(恕刪)

這些政客早就被看破嘴臉了啦
但是無恥的政客因為還有那些蠢到無下限的支持者在挺
怎可能會知道人民需要的是什麼
直接拘役14~30日!
您是指不經過審判程序直接限制自由14~30日嗎?

【準犯案工具】是什麼?
準過來準過去....就沒標準了,您不是說用殺人未遂的法律效果嗎?那是在準用什麼??

不確定【故意】殺人未遂??
所以酒駕的故意是【駕車故意】還是【殺人故意】?

立法加重處罰我同意,但思考沒有邏輯、不依法理...似是而非的使用法律術語,真的立出這種不嚴謹的法條,可能僅是混亂的開始而不是結束!
別喊喊了! 政商政要不可能修重法.......
太多人要喝酒應酬了~哈哈哈~
一起保護你我的家人

找選區立委修法嚴懲酒駕
如果藍綠都改不了酒駕相關法案並嚴懲酒駕!!!!

下次選總統出來的絕對不會是藍綠!!!! 通通一邊涼快去!!!!

話說有版友要去提案公投的話!!! 01會員一定超響應!!! gogo
又震怒嗎?

然後 ....
Tom.Chang
knift
就沒然後,新聞也不追,大家也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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