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thsu wrote:小弟車子平時都只有在...(恕刪) 自家住宅...公司停車場...的進出監視器畫面...就可以作為證據...甚至同事...開會紀錄...出差工作證明...都是可以舉證的...只要是能夠證明...你當天不在南投...都可以...這不難...AB車...的慣用法則就是...距離原車籍地...很遠的縣市...也是避免"路上相認"破功...幫人製作AB車的不肖人士...都會跟使用的車主...說開車範圍別超過哪些縣市...
小弟今天依奇摩知識網的方式先去報案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8100104705想說可以跟警察大大要個報案証明之類的,好方便我再去監理所申訴可以多加個証明之類的但警察大大跟我說他不能開証明,三聯單是刑事案件才可以開,叫我做個備案就可以了,還很熱心的叫我盡快去監理所申訴,到時監理所自然會通知相關的警察單位做處理.星期一只好請假去監理所申訴了.真倒霉,為了這種鳥事,少賺一天的錢.
其實要抓到對方真的是遙遙無期,除非對方因為酒駕、臨檢、事故,什麼的被堵到了,而且前提還要你有先變更車號,對方開變更過的車上路才堵得到。不然機乎跟本抓不到啊,地址什麼的登記的都是你的,被拍照也查不到他是誰。你還是先辦理變更吧,等下一次對方再被拍到照片又寄去你家,試試看有沒有辦法申訴取回被罰的罰金吧。
kpthsu wrote:小弟今天依奇摩知識網...(恕刪) 沒有三聯單??那不就代表根本沒有報案成功??我記得再小的CASE只要是報案而不是備案~應該都有三聯單~我猜被吃案了吧...台灣的治安優良都是這樣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