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撞死逆上國道騎士 不起訴~~~~(不要刪我文啊>"<)

這的確是騎車人的錯,而且應該蠻明顯是那男的故意騎上去的

不過呀,還是要抱怨一下,台灣真的有部份路段國道標示的很不清楚
尤其雲林那段,有一次我都差點不小心騎上去= =
我覺得很怪的是,若開車的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肇責,騎車的難道沒有嗎?
好怪的法律
kivi1021 wrote:
台灣人有少部分的人就是這樣
為了要對方付出賠償金
黑的都可以講成白的


不是少數人

太多太多人

切身心寒的經驗..

路權為無物的人們!
cftzeng wrote:
若開車的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肇責,騎車的難道沒有嗎?


只要開車的有1%的過失

就可以吃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的刑責了..

通常惡人先告狀就是衝著這點..

(當然檢方有微罪不起訴的裁量權)


騎車的有沒有過失

要看開車的有沒有受傷?

沒受傷刑事部份就告不成...

充其量民事求償而已..
aglow wrote:
看過很多人PO過機車...(恕刪)


有沒有請對方賠她修車的錢?? 應該要賠吧

不想活就算了 別弄壞人家的車子阿

為什麼守法的人要為不守法的人負責??
fruits0800 wrote:
以往案例:刑事無罪,...(恕刪)


民事照陪指的是開車賠騎車嗎?? 有沒有搞錯阿 這是哪種法律
在美國的話機車家屬大概要賠開車的上百萬吧
光一個心理創傷 開車的就可以獲賠了

kivi1021 wrote:
台灣人有少部分的人就是這樣
為了要對方付出賠償金
黑的都可以講成白的


這邊指的是機車那方黑的都可以講成白的嗎?


又是月經文
路權?台灣那有路權可言
大車撞小車-->永遠都是大車的錯
車撞人-->永遠都是車的錯
朋友啊~要即早認清事實啊
destructooooo wrote:
民事照陪指的是開車賠...(恕刪)

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
台灣的法律原本就是這樣子了
所以在台灣開車還要注意是否有違規車輛....
孬豬 wrote:
有些地方上高速公路的...(恕刪)


關於這點..
如真是這樣..
是否該去申請國賠..
cftzeng wrote:
我覺得很怪的是,若開...(恕刪)

對啊...撞人的沒注意就該死,被撞的沒注意也可以,所以一直都說
這根本是腦殘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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