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車禍真的都會很難介定前車或後車的錯~_~"

但若像樓主講的對方"也許"錯過交流道,反應了一下,導致後車已盡力剎車仍追撞
還歸究於後方錯,未保持行車距離,這可是有爭議了吧?以時速100公里的內側車道
代表前車也未保持前前車安全距離,否則怎能瞬間整台停在內線.

加上一般常理,我若是受害車主 鐵定會主動打110 備案?而你情況卻相反…
我覺得是你要告對方肇事逃逸才對,我相信警察及鑑定人員會去追就責任,因為不符合事故定理
有可能前面是未成年或無照之類的…

但你錢自已都開了,只能說花錢買教訓 (指事故處理)

有人說如何證明前車是無故煞車? 在於他沒主動備案,加上自已離開現場,立場上已陷於弱勢…
若被約談他很難圓慌…被撞人家要賠償車子損失,以樓主的受創程度,前方車也有傷痕才對,
我想警察也極少見過車被撞了還肯自已花錢修的車主吧 一定也覺得有趣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