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小蟲 wrote:+1...我也是喜歡...(恕刪) 我覺得是機車陣比汽車陣來的討厭因為一個車道基本上只會有一部汽車,其動態大部份都是很容易預測的機車就不一樣,很多想怎麼騎就怎麼騎的人,可能會出現的在你旁邊的任何一個角落加上車速的落差大,混雜其中真的是很危險的一件事盡快脫身才是上策
不知道為什麼..超車前 111 121 121 1是路 2是車超車中 111 111 221 or 122 111 111超車後 121 121 111看得懂嗎= =這好像很多人都這樣..我自己也是..不知道為什麼 明明旁邊還有路 但是就是會騎到他前面...
A000086490 wrote:不知道為什麼..超車...(恕刪) 我是覺得因為路都太小條了太左邊是汽車道 太右邊幾乎沒路了 暗器又多 鐵釘 鐵絲的比起剪線 我之前遇過 我前方有一個阿伯 從最右邊 直接左邊的巷子 橫跨2線道我就小撞到前方的GTR了....雙方犁田 但是那人也沒怪我 只能怪那個阿伯太瘋狂 非常突然...然而阿伯卻沒事 逍遙遊
我不知道為什麼...超汽車我會超完車後故意撇到他前面嚇他一下...不過是因為那台汽車太龜速或開在兩到中間線上擋路為前提我才會這麼做但是遇到機車我不敢"剪"...一定在別的車道離遠遠的超掉感覺機車超機車比較容易被誤會是挑臖
BlackDragon wrote:安全距離就是車速過慢...(恕刪) 保持超車空間也許有其必要但是用路人整路加速超車,那跟整路胚車有什麼差別所以我覺得保持最高速限巡航並保持安全距離才是有效率且安全的方式而最高速限也許是50或60,但還有超速照相10km的寬容值我曾經問過警察杯杯如果寬容值有效,是不是限速50騎60是合理的一個警察杯杯說:合法,後來問另一個:不合法,誰是對的?而道路上大多人是以標準速限來騎乘,而有些人會加上寬容值,有些人是無上限...這就會造成加上寬容值的汽車駕駛在非禁行機車道上對機車駕駛按喇叭要求讓路所以寬容值得認定還要交通部確認、宣導,讓用路人有一致的共識所以安全上路的重點就是(1)保持安全距離(2)以規定限速駕駛(3)換車道打方向燈應該就能夠平安回家交通問題還有很多,交通部長...你知道嗎?
dougmichelle2001 wrote:我每次都被公車和小黃...(恕刪) 有人要來剪,請按喇叭拒剪,否則就會變成同意被剪如果對方有打方向燈,卻距離太近,仍然要按喇叭警告喇叭就是拿來按的,嫌吵?那你等著追撞或是被憋車幹在心理吧怕流氓嗎?那就乖乖被剪吧
bluewalker016 wrote:我覺得是機車陣比汽車...(恕刪) 所以汽車車道應該再一分為二讓機車分兩個車道騎(機車車道換道時也需要打方向燈)重機屬汽車所以仍應該騎汽車車道中間我想現在大家騎機車都會自動把一個汽車車道分乘兩個機車車道騎而遇到塞車時再進入兩台汽車中間(切入時應該要打方向燈來表明要優先切入)而機車在汽車車道左煙而左邊車道有汽車時其他機車應跟機車後方騎乘,或切到機車右邊機車車道不可從機車和機車中間穿越這是我想到的修改交通法規方式應該能讓機車用路人更有所適從速限可能能再提升10km,但仍然能維持高安全性、低肇事率(每天看交通亂象後的心得)
剪線還好最恐怖的是在旁邊直接把你"擠"出去不然就是死貼著屁股是屁股很香嗎??各位在台灣的車友辛苦了前兩週回台灣開車右手隨時準備按喇叭左手隨時準備閃遠光前天在新竹我開慢車道因為要右轉了有台機車從左側超車後切進來撞到我前面的機車然後倒地還好我有維持安全距離不然他大概要晚七天回家了要右轉時打右轉方向燈完全沒人理我一堆機車照樣從右邊鑽過好不容易抓到空隙右轉又有一台機車想鑽在我後面緊急煞車我還被他問候老母以後台灣地區方向燈大燈可以列為選配沒人會打燈也沒人會看
殭屍翔 wrote:大燈也可以列為選配一堆夜行俠 前兩週在台灣晚上或起大霧碰到不開燈的車一定是喇叭&遠光伺候碰到逆向車的話我是喇叭按著不放直到整條街的人都在看他為止殭屍翔 wrote:在台北超人家的車後停紅綠燈時要小心不然被人家拿鐵棒跑過來問候老母 已經碰過一次了不過他覺得他沒有勝算罵完就腳底抹油開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