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許多人喜歡剪我的安全車距

羅小蟲 wrote:
+1...我也是喜歡...(恕刪)


我覺得是機車陣比汽車陣來的討厭
因為一個車道基本上只會有一部汽車,其動態大部份都是很容易預測的
機車就不一樣,很多想怎麼騎就怎麼騎的人,可能會出現的在你旁邊的任何一個角落
加上車速的落差大,混雜其中真的是很危險的一件事
盡快脫身才是上策
不知道為什麼..
超車前
 111 
 121
 121  1是路 2是車
超車中
 111    111
 221 or 122
 111    111
超車後
 121
 121
 111
看得懂嗎= =

這好像很多人都這樣..
我自己也是..
不知道為什麼 明明旁邊還有路 但是就是會騎到他前面...
A000086490 wrote:
不知道為什麼..超車...(恕刪)



我是覺得因為路都太小條了


太左邊是汽車道 太右邊幾乎沒路了 暗器又多 鐵釘 鐵絲的

比起剪線 我之前遇過 我前方有一個阿伯 從最右邊 直接左邊的巷子 橫跨2線道

我就小撞到前方的GTR了....雙方犁田 但是那人也沒怪我 只能怪那個阿伯太瘋狂 非常突然...


然而阿伯卻沒事 逍遙遊
我不知道為什麼...
超汽車我會超完車後故意撇到他前面嚇他一下...
不過是因為那台汽車太龜速或開在兩到中間線上擋路為前提我才會這麼做
但是遇到機車我不敢"剪"...一定在別的車道離遠遠的超掉
感覺機車超機車比較容易被誤會是挑臖
BlackDragon wrote:
安全距離就是車速過慢...(恕刪)


保持超車空間也許有其必要
但是用路人整路加速超車,那跟整路胚車有什麼差別
所以我覺得保持最高速限巡航並保持安全距離才是有效率且安全的方式
而最高速限也許是50或60,但還有超速照相10km的寬容值
我曾經問過警察杯杯如果寬容值有效,是不是限速50騎60是合理的
一個警察杯杯說:合法,後來問另一個:不合法,誰是對的?
而道路上大多人是以標準速限來騎乘,而有些人會加上寬容值,有些人是無上限...
這就會造成加上寬容值的汽車駕駛在非禁行機車道上對機車駕駛按喇叭要求讓路
所以寬容值得認定還要交通部確認、宣導,讓用路人有一致的共識
所以安全上路的重點就是(1)保持安全距離(2)以規定限速駕駛(3)換車道打方向燈
應該就能夠平安回家

交通問題還有很多,交通部長...你知道嗎?
想這樣沒煩憂唱著歌一直走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我每次都被公車和小黃...(恕刪)


有人要來剪,請按喇叭拒剪,否則就會變成同意被剪
如果對方有打方向燈,卻距離太近,仍然要按喇叭警告
喇叭就是拿來按的,嫌吵?那你等著追撞或是被憋車幹在心理吧
怕流氓嗎?那就乖乖被剪吧
想這樣沒煩憂唱著歌一直走
bluewalker016 wrote:
我覺得是機車陣比汽車...(恕刪)


所以汽車車道應該再一分為二讓機車分兩個車道騎(機車車道換道時也需要打方向燈)
重機屬汽車所以仍應該騎汽車車道中間
我想現在大家騎機車都會自動把一個汽車車道分乘兩個機車車道騎
而遇到塞車時再進入兩台汽車中間(切入時應該要打方向燈來表明要優先切入)
而機車在汽車車道左煙而左邊車道有汽車時
其他機車應跟機車後方騎乘,或切到機車右邊機車車道
不可從機車和機車中間穿越
這是我想到的修改交通法規方式
應該能讓機車用路人更有所適從
速限可能能再提升10km,但仍然能維持高安全性、低肇事率(每天看交通亂象後的心得)

想這樣沒煩憂唱著歌一直走
剪線還好
最恐怖的是
在旁邊直接把你"擠"出去

不然就是死貼著屁股
是屁股很香嗎??

各位在台灣的車友辛苦了
前兩週回台灣
開車右手隨時準備按喇叭
左手隨時準備閃遠光

前天在新竹
我開慢車道因為要右轉了
有台機車從左側超車後切進來撞到我前面的機車
然後倒地
還好我有維持安全距離
不然他大概要晚七天回家了

要右轉時
打右轉方向燈
完全沒人理我
一堆機車照樣從右邊鑽過

好不容易抓到空隙右轉
又有一台機車想鑽
在我後面緊急煞車
我還被他問候老母

以後台灣地區
方向燈大燈可以列為選配
沒人會打燈
也沒人會看
設備組 wrote:
剪線還好最恐怖的是在...(恕刪)


大燈也可以列為選配
一堆夜行俠

在台北超人家的車後停紅綠燈時要小心
不然被人家拿鐵棒跑過來問候老母
殭屍翔 wrote:
大燈也可以列為選配
一堆夜行俠


前兩週在台灣
晚上或起大霧
碰到不開燈的車

一定是喇叭&遠光伺候
碰到逆向車的話
我是喇叭按著不放
直到整條街的人都在看他為止

殭屍翔 wrote:
在台北超人家的車後停紅綠燈時要小心
不然被人家拿鐵棒跑過來問候老母


已經碰過一次了

不過他覺得他沒有勝算
罵完就腳底抹油開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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