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6066 wrote:還是等你那天遇到大車禍 再來告訴我??...(恕刪) 如果我發生大車禍的話,就不會忙著釐清肇事責任了!先確定一點:你有辦法證明對方肇事嗎?能夠證明以後:你了解對方逃逸方向,你針對該方向的監視器都要求查看了嗎?(如果真的想找到對象的話)好好認真養傷吧!
BlackDragon wrote:如果我發生大車禍的話,就不會忙著釐清肇事責任了!..(恕刪) 發生車禍不釐清肇事責任~不然要幹嘛?人好好的 誰需要去做這些無聊事??BlackDragon wrote:你了解對方逃逸方向,你針對該方向的監視器都要求查看了嗎?(如果真的想找到對象的話)...(恕刪) 我要是人好好的 可以行走 我早就自己去看了 還需要你說??再說 我已經請同事到現場看過了 從現場一直過中山北路完全沒監視器!!(警察也確認過了)不是他從後面撞我~他跑這麼快幹嘛?? 還是你也都是這樣做? 撞到人先閃再說 被撞得請自己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