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nk1313 wrote:但是被開了一張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罰金3張小朋友上面寫著103KM要距離前一台車51.5公尺...(恕刪) 如果不是黏得很緊,條子應該不會這樣刻意刁難吧?!當時,你和前車的實際間隔距離大約多長?坦白透露一下吧。(如果“按規定”這樣寫並沒錯)
punk1313 wrote:事情是這樣的過年小弟...(恕刪) 請教一下,這種單子 差不多幾天會收到,以後上高速公路,萬一有臨時被插隊的,我要保留行車紀錄,目前取締未保持車拒,大概都以跨越高速公路的橋樑上方,路面有畫橫白線,跟路邊有車距參考牌子的地方,其實他任何地方都可以抓,只要算路面的虛線就知道距離了只是規定的車距真的有長,除非開車發呆,現在汽車煞車距離需要那麼遠嗎
Ahan571026 wrote:請教一下,這種單子 差不多幾天會收到, ...(恕刪) 三個月內...一定會收到追溯期半年,也就是說你收到單子時至少還要有3個月的時間讓你準備罰金地上有白線的地方,或者有高架橋的地方自己小心點小弟被開過5次其中3次申訴成功(友人的車有記錄器,被超車的插隊而被拍)前兩次是自己白目跟車跟太近怪不得人正常來說跟前車保持一~二個劃線的距離都不會被刁難(表速100~110)結論:1.保持車距很重要,不要自己白目跟太近(安全至上)2.行車紀錄器有空去買一台,花個1~2萬不只有效讓你回憶違規過程,更重要的是發生事故時,誰對誰錯一目瞭然...麥工價錐~叫警察就對了
說實在的...這種躲在天橋上的測距方式本來爭議性就很大,如果本來和前車保持了安全距離,剛好在天橋下有一部車插進來,本來時速100KM保持了50M的安距,一部車從25M中間進來,請問...要和這部插進來的車再保持50M要多少時間和距離,才能夠在安全的狀況下不被後車追撞或被開單告發?而且...條子空拍只看的到過天橋後的車流,看不見過天橋前的車況路況,反正他開了你就是要付錢,沒有申訴的機會,PS:小弟幾年前被開過,時速105KM只和前車保持了40M的安距,沒申訴機會。國一南下196KM處
oneman8713 wrote:如果剛好別的車道超車到你前面.被拍到不是很雖小....(恕刪) 這種機會很少,因為你如果和前車保持好距離了,鏡頭就不會抓你,難道你以為警察的雷達可以預知你的安全距離會變小嗎?要避免這種情形,請愛用方向燈,變換車道中的車輛是不會被開單的。
開直線保持安全距離很難嗎?每次發生車禍都是連環撞,有多少人保持安全距離的?被剪線就認命踩煞車拉出距離,難道你要前車加速拉出距離?多數車輛由100到停止,煞車距離大約在40m上下,加上反應時間,時速100保持50m安全距離我認為沒什麼好爭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