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就知道是假的啦

你以為我們的官方能列出那麼多專業的名詞嗎?

哈哈哈

他們知道什麼叫終傳? 他們知道什麼是高角度凸輪軸?

台北/ Steve Lee
"高角度凸輪軸、輕量強化連桿、 輕量化飛輪、終傳齒輪、強化離合器、防滑差速器 LSD"

我想這篇文章的意思是改了像上面這幾樣,警察應該也沒辦法判定是否真的有改過......除非分解引擎或變速箱.....

ig:tklchx3
rallyracer wrote:
"高角度凸輪軸、輕量強化連桿、 輕量化飛輪、終傳齒輪、強化離合器、防滑差速器 LSD"

我想這篇文章的意思是改了像上面這幾樣,警察應該也沒辦法判定是否真的有改過......除非分解引擎或變速箱.....
(恕刪)


錯...警察真的刁不到可是又很想陰你

來來來~驗車單拿去~不服在申訴!!
alanyoung wrote:
剛剛在別地方看到的,...(恕刪)


根本是阿婆生子 很拼
還是卡早睡卡有眠啦
我覺得合法改裝項目部分最誇張的是HID竟然可以通過

不合法改裝項目最誇張的是竟然都沒通過合法.
無敵e小秉 wrote:
條文只有明訂不合法改...(恕刪)


我另一想法是已列出不合法項目,哪其他都是合法。這樣可以嗎?

單純認為......這是立法粗糙的地方,又模糊,又不明文規定好,給人想像空間,但也給人陷阱,因為也沒正式規定。

看看就好......乖乖牌:一切原裝
elephant7777777 wrote:
我另一想法是已列出不合法項目,哪其他都是合法。這樣可以嗎?...(恕刪)

目前就是這樣啊
規定裡面就跟你說了哪些該裝會影響行車安全都是禁止的.......
不過太模糊,警察跟監理人員都會自行解釋
像上次搞的沸沸揚揚的翹管就是抓了一陣子發現於法無據
才會最後修改法規再來抓
alanyoung wrote:
剛剛在別地方看到的,...(恕刪)

第 23 條 汽車車身式樣、輪胎隻數或尺寸、燃料種類、座位、噸位、引擎、車架、
車身、頭燈等設備或使用性質、顏色、汽車所有人名稱、地址等如有變更
,均應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記。
前項變更登記,除汽車所有人名稱、地址等變更時,免予檢驗外,餘均須
檢驗合格。
引擎或車架變更,以型式及燃料種類相同者為限。
第一項汽車設備規格之變更應符合附件十五之規定。

第 23-1 條 汽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一、底盤設備:
(一)方向盤位置。
(二)傳動系統設備:指汽車之排檔型式、驅動方式、變速箱及齒輪箱。
(三)煞車作用設備:指煞車作用種類(總泵、分泵及油管)及防滑煞車
系統。
(四)懸吊系統:指支臂、三角架與連桿機構。
(五)軸距規格。
二、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三、車身設備:
(一)車身外附加燈飾。
(二)車燈噴色或貼膠紙。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
機器腳踏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一、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二、車身設備:車燈噴色或貼膠紙。
三、排氣管數量或其左右側安裝位置。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第 23 條 汽車車身式樣、輪胎隻數或尺寸、燃料種類、座位、噸位、引擎、車架、
車身、頭燈等設備或使用性質、顏色、汽車所有人名稱、地址等如有變更
,均應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記。
前項變更登記,除汽車所有人名稱、地址等變更時,免予檢驗外,餘均須
檢驗合格。
引擎或車架變更,以型式及燃料種類相同者為限。
第一項汽車設備規格之變更應符合附件十五之規定。

第 23-1 條 汽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一、底盤設備:
(一)方向盤位置。
(二)傳動系統設備:指汽車之排檔型式、驅動方式、變速箱及齒輪箱。
(三)煞車作用設備:指煞車作用種類(總泵、分泵及油管)及防滑煞車
系統。
(四)懸吊系統:指支臂、三角架與連桿機構。
(五)軸距規格。
二、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三、車身設備:
(一)車身外附加燈飾。
(二)車燈噴色或貼膠紙。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
機器腳踏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一、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二、車身設備:車燈噴色或貼膠紙。
三、排氣管數量或其左右側安裝位置。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恕刪)


恩! 好樣的.......


那我們還要監理單位幹什麼?
只是個 養老院.... 一點功用都沒有


PS:
養老院不服的話 可以申訴啊! 本人恕不受理
舊山線上 台鐵唯一的 折返線 即將拆除! 趕快去悼念吧XD 我有2兆 隨便照+趴趴走http://blog.yam.com/ericsun0514
㊣港a彭公 wrote:
錯...警察真的刁不...(恕刪)


若有"申訴"通過,可以再加"投訴"......
我就看過投訴後回覆"懲處"的公文.......
不過先決條件是你要站的住腳.....
ig:tklch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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