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像阿嬤的裹腳布).車廠老闆一定要準備入場契約書給客人簽...(請原諒我.我不知道要怎麼下標題)

小花花媽 wrote:
剛開始我們本來也是想...律師是叫我們先調存證信函
才能知道當時寫的內容再來針對這件事情(不過依我們的經濟狀況請不起律師...)
如果判決下來我們需要賠償那台車的產值
...(恕刪)

請不起"律師"...
去"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試試吧!(拜一下"Google大神"....就可以找到)

檢察官只管"刑事"...當然,...通常也會勸你們雙方談談看!
不管是法條或是判例都指明要有"侵占故意"才會"該當"侵占罪的主觀要件
....這一點應該是刑事訴訟程序中,
樓主的老公應該要很重視並且極力答辯的方向...
至於...保管費...以及其他那些有的沒有的和錢有關的項目
就是民事法律關係要解決的事囉!
u31158 wrote:
不知生日過了沒~祝生...(恕刪)


謝謝...我的生日還沒過.下下禮拜吧.



Alittlemind wrote:
請不起"律師"......(恕刪)



謝謝你....
稍稍看一下申請條件我們完全都不符合...
所以我應該會去法院問問看免費律師吧....



若車主可以要求賠償車子
那是否也可以要求停車費?
而且車子並沒有委託給車廠保管
車主應該也提不出證據說車子有交給車廠吧?
我覺得這車主很無賴
好好的人不應該這樣
而且他要找也應該是找車廠
車廠既然已經不存在
還想要找誰?
不解.........
Notavailable wrote:
若車主可以要求賠償車...(恕刪)



當時是因為車禍事故由拖車拖進來的
所以當時保險方面應該是有記錄
對方有沒有請警察這我就不清楚.車子進場時我不再現場
所以車主應該是拿的出證據來

關於停車費及其他費用就像Alittlemind大說的
應該就是要找尋民法賠償了....
不知道是不是可以順便在庭上順便對他提告

我們也不知道車頭爛車主到底是想怎樣
他的女人聽到我們不想和解還在電話中破口大罵
上個月跟我們講說他已經在警察局囉
要和解就到警察局不和解就直接做筆錄....
我們本來想跟他們談和解但是順便談停車費用及我們互相賠償的問題
但是我老公口才並不是很好...他也不願意我出面跟他們講...
大家也想說他只是紙老虎
沒想到就....

講真的啦
如果辱罵沒有罪
我真的很想再法院狠狠狠狠狠狠的罵死他...


.
問朋友是台北市汽車保養商業同業公會規定
地點在台北市濱江街那汽車修繕大雜院


當時朋友還特地上網請教..專家解釋無論有無事先約定估好價不修需付幾叭估價費

車廠的人事費、燈光、場地、器材,都是車廠支出的實體成本
培養一個專業的估價人材,要花很常的時間的
引用民法第491條 是可以請求估價費..


民法第491條--如依情形,非受報酬即不為完成其工作者,視為允與報酬.未定報酬額者,按照價目表所定給付之;無價目表者,按照習慣給付.

小弟國文不佳..以上法規有01高手可翻譯白話文
小花花媽 wrote:
當時是因為車禍事故由...(恕刪)

若對方車殘值剩下沒多少
火大那就讓他去告
也不用請律師
就隨便找個代理人出庭
(代理人費用很便宜
不用律師身分
代理人去只要強調說有誠意和解
願意賠償NT$3000)
要求償停車費用需要另案提告
民事告這很無聊
就跟他若車子殘值剩沒多少
民事提告一樣很無聊
他有提出證據說車子有拖到保養場
可是保養場並沒有保管義務
或是說車子委託給保養場保管
懂我意思嗎?
有到達保養廠並沒有說保養廠有保管的責任
民事要提告也要請對方提出有委託保管的證據吧
對方大小聲不用隨之起舞
說話有份量不是靠音量
不過若是你老公不讓你處理這件事情那當然就........
好好支持你老公吧..........
(若是我遇到這事情
我應該是只願意包個白包3000表示一下而已)
我還是很懷疑對方能提出什麼證據說可以要求賠償的
即使上調解委員會也不代表他有能力告贏
因為調解委員.........很毛...........
通常只是會問說:他說要告你,你有什麼打算?
所以還是應該要請對方提出認為足以求償的證據再來談才對
車頭全毀的車 是能剩幾萬

頂多報廢價 一萬出頭吧

你們反倒是可以跟他們要保管費

台北市的停車費很貴的

都是從三千多起跳到近萬都有.

一個月算兩千就好

一年就兩萬四 兩年就四萬八 停更久越貴

我看光這條就比他的爛車還多上數倍

這個人也太閒了
是裹腳"布"....不是"裹腳步"...151515151
類似這種問題,我隻前呆過機車業,也常看到~~@@
解決方式是去警察局備案,還有跟工會講一下就可以了!!
另外都計人大小章跟文件不見了,都可以補請!!!
這種奧客大家都會碰到

案例一
一台94Lancer變速箱故障更換,車主順便外觀烤漆,已經事先報價完車主也同意
結果車主都不願意過來結帳取車,時間拖了兩年,一怒之下把車拖去報廢,車主也是過來告侵佔
車廠也在等他告,停車保管費隨便也站的住腳,而且報廢前車廠都有通知了

案例二
一台matiz換冷氣壓縮機,過來的時候也都報價完畢,拆修到一半還要求修其他的東西
結果估價完全部修到好要1萬8仟多,這時客人身上表明了只帶7000元,一直跟我們盧
我們打算把零件裝回去叫他開走,結果也不走跟我們在那邊盧,後來請警察朋友過來協調

案例三
一台計程車也是修冷氣順便清積碳,弄完之後說要去試一下車,結果人跑走了

這種奧客的故事一天一夜說不完的啦
說到底就是想修車但不肯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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