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n988 wrote:
今年9月24號在高雄...(恕刪)


肇責主次因也鑒定出來了

我也市有處理過像似案件的

我也住高雄

樓主如果我是你.我給你以下的建議

1.事情已發生,他人受傷,保持低調但不保持低姿態

2.對方開菜單必須有憑有正,比如薪資證明,目前看起來薪資費與精神撫卹金,後續復健費用是這張菜單最高的項目

3.了解保險公司能賠多少,不要給保險公司唬了.保險有意外就是要以保險內容去履約

4.建議你視情況出面去談賠償事宜,談不攏對自已身心會受創

5.沒辦法談攏,教你...注意聽..留下鄉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的記錄,為什麼?....假設他告你過失傷害,這有刑事帶民事的罰則及求償,不用怕..我覺得被他告能經由法官判決,反而比較不會被唬嚨...過失傷害也不會被關,頂多緩刑或拘役罰金..剩下就是對方民事求償

6.最後祝你處理順利......請記住..保險公司的保額不行讓對方知道,還有積極向保險公司提出壓力,讓理賠金額提高,有接觸到對方時...記得錄音機...
SZUZKI 2012 DL650ABS 享受騎乘重機的快樂 安全回到家人的懷抱
看了一下
如你不怕刑事記錄哪你就花個在10萬元左右就過了
民事部份保險公司會全賠,你的保額夠了
你的民事賠償應不會超過50萬,但你的保險理賠可到370萬左右。

t3629655 wrote:
看了一下如你不怕刑事...(恕刪)

拘役通常可易科罰金
印象中是 一天用1000去換
一般車禍是判30天 最輕也是30天以上
基本上我查過高雄地院的車禍判例 那種肇逃,事後不認帳,態度不好的,
也多半是判30天得易科罰金而已,

有案底,也要看是什麼案底吧,
非酒駕沒出人命的車禍還是肇事次因 跟 殺人放火的比?
這也是很多人以刑逼民的原因,
難道為了不留記錄,被人大敲一筆
就看自己怎麼想了
nonloster wrote:
你為肇事次因 去申請...(恕刪)

我怎麼看都是2百多萬
妳沒有看錯~~相信自己的眼睛~~~
建議你直接起訴了(小弟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略懂一些邊枝的小皮毛,各位見笑了),不需要跟他們談了,擺明就是要坑大發的。
1.醫療費的部分都交給強制責任險及第三人任意險,並考慮雙方過失的比例分攤,應該跟你都沒有關係。

2.另就過失傷害的部分,若你本身不介意過失傷害前科,將來亦不影響你的工作前途,給他告就好,縱判拘役也是幾萬元了事。

3.民事損害賠償的部分,樓主有10萬元的財損部分,這部分由保險公司負責,超過的才是你負責,但是本件應該會超過,法院審理的過程中會要求對方的各種財損都請對方提出詳細的單據,以舉證證明其所受有之損害,未舉證的部分樓主可以否認,法院會斟酌考慮是否列入,再加上雙方過失比例的分擔應該對樓主較有利。(看護費法院通常核定每月20000~25000元,須提出單據OR由家人照料之證明,另超出其勞保投保薪資範圍的部分光舉證就有他頭痛了)

4.民事案件的律師一個審級約8萬上下,原PO可以自己斟酌一下,若較有利,當然請律師來,保險公司的業務OR法務有的時候會遇到新手OR很狀況外不用心的訴訟代理人,所犧牲的都是當事人的權益,就本件反正他們10萬賠定了,超過的部分都是當事人的問題,跟保險公司沒關係,只是作口碑的不需要苛求多盡心盡力。(沒惡意單純陳述這些年來的所見所聞,以供樓主參考思量)
要200多萬

對方若造責70%

也就是你要賠200*0.3=60多萬

我建議你交給保險公司吧

因為對方應該不會只要60多萬就跟你和解

所以上法院你會賠比較少



既然金額那麼大~~

若是我的話我能可繳易科罰金給政府

剩下叫保險公司買單

至於那個前科~~也不見會起訴

心理作用比較大~~!
要是我~我連談 都不想跟 什麼議員助理談.....他是代理人嗎?? 有授權嗎??

看看高雄 某議員睜眼說瞎話 這次選舉是什麼下場!! 議員助理 算什麼咖啊~


該關心對方的 也是要先釋出善意跟誠意~這也很重要!!

再申請 交通鑑定.....然後交由保險公司 跟對方當事人 或 家人談理賠~

如果 對方 獅子大開口.....就 開調節庭~ 不行就上法院了!!
不要 滿嘴人情義理~做的都是傷天害理!! 做善事 是要照亮別人 不是造就自己!!
小弟的情形是,汽車切入機車道,我騎機車撞上去(對方七十幾歲退休老人)
車禍後小弟換了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休息了半年(其他傷勢略過,有內出血,其他部位骨折,臉部撕裂傷縫針)

樓主猜對方賠我多少?

40萬元整~我只能說部分明細有待商確,起碼要等對方復原後,已經確定傷勢情況下再談...

ps:當初談40萬元和解我也很無奈,講直點對方甚麼時候仙逝,我能怎麼辦?唉~
給你一個粉幸福的空間... 粉幸福髮藝設計一直堅持細心體貼的服務及超值價格 雖然沒有奢華的裝潢,但我們用專業溫暖每個人的心 不管你有多大的煩惱
yyu wrote:
小弟的情形是,汽車切...(恕刪)


那我說個例子來安慰你一下吧
我的親戚 - 我姑丈的小孩(30多歲)
在鄉下地方 騎摩托車被一個開賓士的撞了
然後呢,對方事後不聞不問,有沒有肇逃我不清楚,總之態度非常之差
調解委員會想當然爾他是不會出現的,

然後呢,有一次談到和解的事情,他說要賠我姑丈
8萬塊 8萬塊 8萬塊 8萬塊
後來就直接送法院了,目前官司應該還在進行。 事發在今年過年前!

8萬塊多不多呢?

我姑丈的小孩 他跟你一樣換了人工髖關節 自費換比健保給付更好的
其他略


悲哀的是我姑丈那一家人很奇怪 這件事瞞了親戚蠻久的時間
導致沒有任何人可以在第一時間幫他 也不會尋求外援,
他們是傳統的鄉下人 懂些什麼呢?
我不是說鄉下人不好,而是在這個妳爭我奪的社會,他們相形變弱勢了

目前只願法官可以還一個公道跟錢道了,
因為 人工髖關節 不是一勞永逸耶,十幾年過去他是有可能要再開刀換新的
工作生活等等等一輩子受影響

希望大家騎車開車都很小心,守法可以節省自己的荷包,也可以少造很多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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