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求償問題!!希望大家可以幫幫忙!

s460731 wrote:
看來上法院是避不了了...(恕刪)




我的車只有第三責任險

我今天也跟保險確定過了

他說目前情況保險公司對賠一半

除非走上法院判定才會有變數

他說因為另兩方他們有共同責任

目前就是跟機車那方談不好

他也說"不然你去告我好了"

假如真的走到法院

像這段時間我可以跟他求償其他的損失嗎?

我還是學生沒工作人也沒受傷

我並不是想趁機敲詐

當初我也想大家好來好去~~快點結束這件事情

我只是不滿對方的態度

只留那句話就掛掉電話

車子也丟了一個半月

很不是滋味

s460731 wrote:
看來上法院是避不了了...(恕刪)

love_21049 wrote:
恩我的車只有第三責任...(恕刪)


那就上法院吧!!!

傲如風 wrote:
那就上法院吧!!!...(恕刪)


只有上法院了~這件事看來對你有利(這樣說似乎有些不妥),

因為到判決出來為止很浪費時間(你的時間),

去法院開庭請假損失,車馬費,文書費用、車輛恢復原狀等可以請求支付。
首先你忘卻姓名,繼之你忘卻面貌;然後你忘了拉上拉鍊,然後你忘了拉下拉鍊。
既然事巳至此

建議 版大可以

1. 寫存證信函 , 述明車輛回復原狀維修費用 , 代車費用等損失檢附相關單據

要求對方在函至七日內清償 , 否則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2. 七日後 , google 司法院民事訴狀範例: 支付命令 , 向法院對被告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收到支付命令後(通常會再要求檢附戶籍謄本) , 二十天對方沒有異議 , 就可以聲請確定證明書 .

戶籍謄本持法院支付命令裁定及債權人身分證 , 至任一戶政事務所即可申請 .

3. 如果順利取得確定證明書 , 不用開庭 , 直接向被告之保險公司代位請求給付即可(對方有保財損下)

如果對方在二十天內異議 , 那就要開庭 , 依支付命令訴狀內容聲明即可

法院如果覺得需要鑑定 , 那就鑑定 , 反正勝訴後 , 最後還是由被告支付 .

4. 如果對方的財損足夠支付 , 通常保險公司在你持法院勝訴文件 ,就會理賠給你

如果不夠 , 或根本沒保財損 , 你可以持此證明文件 , 去任一國稅局查調對方的財產及所得

最後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當然這中間產生的費用 , 利息 , 都由被告負擔 .\




escudolin wrote:
既然事巳至此建議 版...(恕刪)


謝謝各位

我會多問問人該怎麼處理

看起來真的挺麻煩的...

目前已經去申請調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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