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個人認知騎樓法令規定是不能停車和堆放物品各地政府的執法規定,是考慮區域特性不取締,不代表騎樓停車合法,如果也妨礙經過檢舉警方也是要處理,如不處理去監察院檢舉騎樓本身除了通道外,也是消防安全避難空間,今天如果有意外時,騎樓的車輛可能會妨礙到逃生和避難或是救災....,所以因為妨礙安全空間,基於安全依照公共安全法令是可以合法移置確保安全
坦克小車 wrote:據我個人認知騎樓法令規定是不能停車和堆放物品各地政府的執法規定,是考慮區域特性不取締,不代表騎樓停車合法,如果也妨礙經過檢舉警方也是要處理,如不處理去監察院檢舉騎樓本身除了通道外,也是消防安全避難空間,今天如果有意外時,騎樓的車輛可能會妨礙到逃生和避難或是救災....,所以因為妨礙安全空間,基於安全依照公共安全法令是可以合法移置確保安全...(恕刪) 對阿法律規定法律規定法律訂在那邊不執行是有甚麼用啦我檢舉過騎樓停車的阿檢舉一排過去汽車加機車三五十台阿警察講甚麼?他說只要有留人可以走動的範圍騎樓停車是可以的(也就是說騎樓寬度300公分的話 他只要留50公分也是ok的啦)台灣是講情理法的啦真要全部拖走說真的叫那些人車要停哪裡?(所以騎樓停車我只檢舉過兩次就不檢舉了 因為沒用 警察不辦)台北市新北市都一樣啦
活在台灣真的很不方便行人的尊嚴是被踐踏的,最沒有地位的就是用腳走路的人政府從來不會去重視這個問題騎樓跟人行道都被機車占到僅存一點空間也相對顯示出多數台灣人就是自私,懶惰(不想停遠一點找車位)以下也貼一些台南的狀況....雖然台灣的一個民主國家,但是是一個守法的人被踐踏自由的國家
ctboy wrote:所以再新北市板橋區開了一家義大利麵店 招牌是什麼麵?? 報01名號有沒有折扣??話說 , 大大要用敵人的視野來思考~那就是........用防堵的沒辦法~ , 那就用自己的車先佔好位子~ , 還可以選喜歡的款式及停法(比如二台停橫x2 , 卡住由路上來的機車 , 形成一個用機車卡好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