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向四線道之車道,內側車道應為汽車優先道,但不該為禁行機車道。


yuffany wrote:
我記得台北市的通則是單向要有三車道以上(含慢車道)才畫設一個禁行機車道,
但是很多其他縣市根本亂來,只有兩個車道的也畫禁行機車,只有兩個車道也要待轉,亂搞一通!...(恕刪)

99條基本精神, 不是台北市政府給的特別優惠!

大度路台北市政府還欠機車一條快車道!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99條基本精神, 不...(恕刪)


要怎麼還給機車族一個快車道?

alexander0508 wrote:
要怎麼還給機車族一個...(恕刪)


米咖大指的是拓寬機車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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