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汽車是計程車 有載人 機車駕駛有受傷 有送醫
明明是汽車的路權大
機車未注意行駛
但是
只要有人受傷
那就是贏了~
假設 A是有雙行道的巷子 B是單行道的巷子 機車要往A處右轉 汽車要繼續經過巷子直行,機車要到A處時有先煞車過 ,但是因為汽車經過B處時並未採煞車並且有載人~導致機車無法及時減數,撞到靠近汽車右下腳的車門,汽車的輪胎也破了~地上有明顯汽車撞擊後才煞車的痕跡這樣能判別是汽車的過失嗎??

唉~~如果繼續這樣騎車~有一天可能會出大事~~
1.撞擊在汽車輪胎處~所以說汽車已經快結束穿越道路;機車才撞上的~~
2.機車行經路口,是否有向左邊看;並確定有充裕安全的時間右轉~~
3.機車有煞車過;又沒能及時減速<<這邏輯請解釋一下~是點一下煞車嗎~
4.可以撞到汽車輪胎破~這撞擊力道滿大的~可以請教機車騎多快嗎?


如果今天汽車是在限速內行駛~我猜~汽車是無肇責的~~

你寫了那麼多~我幫你翻譯一下~~
>>>
騎車經過路口準備右轉~煞一下車~
正準備轉時~左邊出現一部直行計程車~
因為煞不住了~所以撞到計程車右側車門~~
<<

汽車已經行經路中間~他路權已經比單行道大~他當然不需要煞車~反而應該是機車停等讓汽車先過~~
他只需"在還沒到路口前減速,並隨時準備煞車"

我想請教樓主~汽車過失在哪??機車過失都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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