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不是花了一大筆錢在各大路口都有設置攝影機的設備嗎?那時還說是用來辦案用的,不會用來抓行車違規的。所以樓主可以到路口去看看有無啊!當然路邊的大樓有無攝影機照到,也是一種方法。至於筆錄:有個朋友在華中橋上別的車輛撞到他,警察來問筆錄,他就說當時開70公里吧!結果事後收到一張超速的罰單......應該是肇事歸一碼,超速歸一碼吧!所以你都說了,就到時靜靜等候吧!
速度的部份當然可以補充,但如果有刮地痕也是能計算的有些事不是死不承認就能算了,肇責就是鑑定說了算白紙黑字的東西他不承認也是有其法律效果以前監視器不普及檢察官就不會辦案?不過等鑑定要一點時間,大約幾個月吧案件沒有一定的結果,因為每個個案均不同涉嫌肇事逃逸被告發會吊銷駕照,對小黃是很傷的供你參考
單槍P馬 wrote:過來人分享:沒撞到只...(恕刪) 希望最後不會是這樣子stassen71 wrote:台北市政府不是花了一...(恕刪) 當時警察到現場拍照時有指一台監視器給我看,說只有這台有可能會照到,但那台是用來監控車牌的監視器,所以視角很小。有時間再到那裡找找看有沒有其他監視器好了isyoni wrote:速度的部份當然可以補...(恕刪) 了解,就算鑑定要等很久也沒關係,希望這種沒良心的司機可以得到報應啊...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