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798 wrote:算了吧,說不定是見義勇為正載著需要急救的傷患趕去醫院,又或者是他家人XXX...天知道~...(恕刪) 不對! 營業用小客車 又不是 「特種救護車輛」 ,根本不能加裝 "救護蜂鳴器" 與 "改裝" 「超大音量警笛喇叭」 ,更不可以隨意在道路行駛中使用,誰管你: 『說不定是見義勇為......、又或者是他家人XXX...... !』這是違法! 怎麼可以 算了呢???更何況,這輛 豐田WISH的計程車 竟然還 『闖紅燈』!是沒有政府、沒有王法了嗎?這輛是某 無線電計程車隊 的車子,警察要辦他、找他很容易吧!
無限88 wrote:不對! 營業用小客...(恕刪) 小黃這樣飆不會比較帥,開那種營業車也是買來賺錢用的,甘冒罰錢風險這樣刻意嚴重違規相信一定有原因,當然原因有可能負面也有可能是正面,要是真的善心救人卻被不知情的人砲轟,那誰還敢見義勇為呢?另一面觀點供參考~當然不能改啥大家都知道,這又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