嗑淋法洛 wrote:這樣可以成立?? 因檢察官不同..有可能起訴!!因法官不同...有可能判行....樓主很會嗆..怎麼不敢當場去追呢??金剛腿 wrote:那請問GOOGLE地圖上有我的車牌號碼可以告GOOGLE嗎? 所以GOOGLE避免爭議..全部都塗掉~
littlebears wrote:我看的是違規跨越雙黃線...怎麼沒人說N牌不對?!卻說樓主....(雖然文字中帶點情緒)??社會變了嗎???(恕刪) 不是社會變了,是大家就事論事罷;N牌車違規,版大儘可舉發他,但使用的言語還是要謹慎避免觸法,否則跟違法的人有何兩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