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汽機車,違規者重罰,你同意嗎?

重罰沒有怕哪警察躲起來拍照為何怕又叫罵
開放所有民眾拍照檢舉並給高獎金
你看不久就沒人要違規子
有錢人有錢出門一次罰金2~3萬你看下次他就不開車請私人司機了
我同意....

罰金*(乘客人數)
hsiehhf wrote:
如題, 1.可改善...(恕刪)
同意!!

而且不能小條的就給你啥微罪不舉。

省得老是有人以為小條的警察不會抓,

搞到後面變成奇怪的廢除罰則的亂像跑出來~~
記得是前幾天的報紙.我國的國民所得是3萬多美金.

所以小小的紅單怕啥?

bulahe wrote:
同意!!

而且不能小條的就給你啥微罪不舉。


而且要加入行人, 腳踏車,
過馬路沒走斑馬線,天橋地下道,抓去關個5年10年...
腳踏車不依號誌行駛, 或在人行道或騎樓騎腳踏車也關個5年10年...
開車騎車不小心壓到雙白線,跨過雙黃線也去關個5年10年...

闖紅燈, 酒駕直接抓去斃了~~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違規本來就應該用力抓,不然就對不起守法的公民了
但您所謂的重罰揪竟有多重?? 足夠遏止任何不良行為嗎??
範圍也不應只限制在汽機車,腳踏車和行人違規也該包括在內吧

EX:捷運站附近明明就有行人穿越道
行人偏偏就要直接穿越馬路,我每次騎車經過都心驚
記得是前幾天的報紙.我國的國民所得是3萬多美金.

所以小小的紅單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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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的身價沒有百億也有幾拾億
為了保護你交通部應安排專人到你家有車子出門就一路拍照
國家沒錢,你有錢就多繳一些才對的起台灣
很簡單..不用太多
只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改..
""""老百姓檢舉交通違規罰金撥給10%"""
不用半年
保證路上清清爽爽

不覺得亂丟煙蒂變少了嗎?

hsiehhf wrote:
如題, 1.可改善...(恕刪)

沒意見!

現行罰鍰直接*10倍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m5clk wrote:
很簡單..不用太多
只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改..
""""老百姓檢舉交通違規罰金撥給10%"""
不用半年
保證路上清清爽爽

不覺得亂丟煙蒂變少了嗎?...(恕刪)

檢舉亂丟菸蒂獎金更高
罰金的30%~50%

檢舉交通違規
完全沒獎金
純粹做功德

如果檢舉交通違規
可以領罰金的10%當獎金
月入二三十萬輕而易舉

如果拼一點
不用多
跟公務員一樣就好
一天拍八小時
月入可以破百萬阿

一小時違規數x平均罰金x一天拍八小時
50x900x8=36萬
獎金10%=3萬6
這是一天的收入喔
一個月30天都拍的話
月收入隨隨便便破百萬阿
就算給你周休二日
也月入80萬阿


剛才剛好去萬華一趟
乖乖
開了一個小時車
拍不到10台違規阿
不知道是台北市人真的比較守規矩
還是道路標線停車格規劃的比較好
真的很少人違規阿

好不容易看到一台汽車停在公車停靠站
才準備過去拍
他乃乃的
前擋雨刷上已經夾一張"逕行舉發"白單了
果然抓得嚴還真的有差阿

在新北市
隨隨便便
半小時就可以拍到三四十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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