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it wrote:經過這次事件,開始考慮裝行車紀錄器了,以前都嫌麻煩不想動,現在有比較充分理由。...(恕刪) 歡迎加入ADR36家族沒有啦,我之前也是差點被紅燈右轉的機車撞到,跟他小玩一下,玩不過我就用言詞羞辱...(KVN-45x,台南某"橘衣"宅修公司的師傅,不想害他,保護一下!)所以啦,買著以防不備之需!之所以用ADR36,是因為小型的DVR解析度不夠,但,目前有一個麻煩,就是超高調的...
skiptomylou38 wrote:在鄉下紅綠燈參考用的...(恕刪) 目擊證人也無多大用處吧人都跑了,再說我覺得即便找到人,對方可能也只會被勸導而已所以,我才會問假如採取了某些行動,會不會反而對自己不利。mcb wrote:歡迎加入ADR36家...(恕刪) 謝謝你的建議,可以列入參考。
我在師大路羅斯福路的路口遇過2次,緣燈左轉燈沒亮,後面就一直叭叭叭叫我走,但對向直行車都在走,我可不想像別人一樣卡在中間,我那2次的做法都是搖下車窗,伸出食指,往紅綠燈那裡指(希望他們明白現在還沒綠燈左轉),指過以後叭叭聲都會停止......畢竟汽車不像機車可以鑽到其它地方讓別人過,我停第一台就真的走不了,我也不想衝出去違規,如果卡在中間那更慘!!幸好食指比中指蕭的中指還好用.不會挑起別人的怒火,也不會被PO網說我比中指...如果我騎機車,能讓我就讓了,畢竟不要和人起衝突比較好...他違規都不怕了,我想,更不怕和你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