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雷手文泰來 wrote:
早上遇到的這種情況不...(恕刪)
如果規車速度太離譜, 用影片也可以大略算出平均速度.
影片中的分隔線以10公尺為單位, 最外側的實線也有10公尺為單位的貓眼石, 只要用行車紀錄慢慢數就可以知道距離. 再加上行車紀錄上的時間, 就可以很容易算出時速.
例如我以附件的影片前20秒為例, 算出大約是50格,
這樣秒速=50*10/20=25公尺/秒
時速=25*3600/1000=90公里/時
當然車主以90km/hr接近前車, 表示前面的龜車時速一定比90還低. 用上面的方法稍為練習一下, 很容易在一分鐘內算出時速.
如果被檢舉的人對時間有意見,可以在錄一段標準時間(網路應該找的到中央標準時間)和行車紀錄的誤差. 數格子就算再者眼拙誤差也不會超過一格, 這樣就可以算出最大的誤差範圍.
意即= 違規事實是超級明顯佔用內側超車道行為~並且當時確實妨礙至整體交通流暢性;
=被檢舉人"具有相當充裕與足夠安全距離"可以返回中線,卻長時間佔用內側超車道,以致於堵塞後方行車!
如果有民眾成功檢舉長時間佔用內側超車道;
///有足夠安全距離可駛回中線,卻不離開內側超車道,導致堵塞後方行車案例///可否告知呢?
最近 在國道又親眼目睹~內側超車道有幾輛車,長時佔據超車專用道~
當行經爬坡道時,龜隊長的行駛速度,甚至不足(該路段速限110)~
因此件屬過度明顯之違規事實..
(事後我查看該路段行車紀錄器GPS顯示:
於爬坡道時..換算估約其時速約介於108~109;
剛好差不多速度111,即可慢慢超越他速度
所以推測,他極可能設定定速行駛,GPS時速=110)
當時後方車輛,曾試圖按鳴幾次喇吧~示意請"龜隊長"讓道
不料龜隊長卻依然故我 不為所動!!
註: 最前面(龜隊長)那輛車,(其前方都沒有任何車輛)阻礙其行進方向
因為 看不下企 內側車道龜隊伍///明顯影響整體交通流暢性///
所以很想知道,若有足夠充足證據顯示該車違規,檢舉是否被受理?
當日有一實例是: 警車緊跟在後許久 他們也不明白<警察用意>
仍持續行駛於內側超車道另幾例是實際詢問認識的朋友: 他們說~ 我都開110(在內側持續行駛) 齁~ 這樣(行為)不行喔!???

註: 這樣連帶影響至眾多用路人(必須時而左,又時而右地操駕,才能突破車堵)
嚴重甚至可能間接導致"其他車輛近距離超車鑽來鑽去",發生車禍意外!!
HADES LEE wrote:
我試過,但還是直接...(恕刪)
行車記錄器要怎記錄警察處理?,還不如錄音做記錄,通常開龜車罰單方法有
錄影取締,最常見就透過監視器來取締,需一段時間証明
攔車開單,車上拿測速槍做記錄,需一段時間証明
也就是說警察要是用第一項開單有沒有開你也不知道
還有龜車的定義在哪?是未達規定速限的車輛,並不是前面有車擋到就是龜車,只要符合速限(警察執法的標準)就不算是龜車
堵塞行車之狀況,其實堵塞罰比較多,但這條很少看到,因為太慢的車都會開慢速單而不是開這一條,這是用在慢速車以外的地方
因為民眾無法自行判斷速度是否合乎標準,所以跟速度有關的是無法檢舉的,所以不會有一張任何民眾檢舉成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