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有人因開車門而背上過失致死的罪了


Mask W wrote:
車主說 他看沒車才開...(恕刪)


蘋果日報網站這則新聞下面有目擊證人留言
肇事主是並排停車. 是下車(而不是如新聞所述要上車). 而且不看後方直接開車門

坦白說我也覺得....並排停車+不看後方直開車門. 這組合對機車實在太威猛了
咱們政府的管交通的大官們,及那些開汽車的大爺們,都說機車行駛­最外側車道,及機車優先道,是最.最安全唄!..事實呢?..­外側車道充滿各項理由暫停,達停,亂停的各式汽車,充滿著各種不確定之突發性危險,這哪是叫做安­全?....
推委卸責,睜眼瞎說,為己之私,設置不平等法律,歧視迫害騎機車­人權,公然違反憲法自由平等之精神.
可憐啊!又有守法的機車騎士因此,而犧牲寶貴生命,那位違規粗心的汽車­駕駛算是過失殺人,而那政府交通主管機關則,更應負常業蓄意謀殺人民之罪責.
怪了~隔壁棟那些說機車靠右騎才安全的人怎麼不出來說些話!
叫人家滾到右邊騎的也是四輪的,違停開車門害騎士被撞死的也是四輪的
無視於這麼多的死傷案例,卻只會在那爭論機車可不可以騎非禁行機車的外側車道
騎車的也是,政府洗腦歸洗腦,難道路上會有什麼危險因子自己會不知道
不怕死的可以繼續貼在路邊停車旁騎車阿
很多開車的都是這樣子
以為車停好了門開就可以出去了
難道都不知道開門前要看後面有無車
然後慢慢的把們打開嗎

本身有騎車有開車
騎車時我都會離停在旁邊的車子有一段距離
就怕會碰到這種事情
開車時我車停好了,但是在下車前會看後面有無車
然後緩緩的把們打開,不會一看無車就一口氣開到最大(殺人還是殺自己)

所以阿開車的
當你的車停好時,請緩緩的把車門打開,然後也要注意後方無車
騎車的
還是不要太靠近旁邊,不然如果碰到一開門到最大的,嘿嘿....就會直接撞上去

缺錢的有錢人 wrote:
新聞又報了又一位騎士...(恕刪)


祝好走


fruits0800 wrote:
我以為你在說這個.....(恕刪)




我仔細看....但又不敢看太清楚

那頂是全罩安全帽嗎?

不知道全罩安全帽.....頂不頂的住砂石車的重量?

fruits0800 wrote:
http://tw.nextmedia.com/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0105/104333/applesearch/.....(恕刪)


這也是一則(也是這幾天的事),不過開版說的不是這則吧....

這種汽車駕駛真的該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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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則之後,真的建議騎車要做足防禦性駕駛.

路邊已經有停放車輛(雖然不是違停),你的左側又有大車時,就該計算自己的速度到達那台路邊停放的車輛旁邊時,是否會跟砂石車並行、或是在砂石車的右前方死角,如果會,就該減速.

畢竟就算他不開車門,依照中華民國頂尖的鋪路工程,你會不會經過時剛好犁田都不曉得!
右側太亂了, 沒事別走右側除非塞爆的路段!

南京東路就算內側車道慢我也盡可能騎內側車道, 一路騎到底多順暢!

為何要有禁行機車? 不懂!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子彈打中毛 wrote:
這也是一則(也是這幾...(恕刪)


最怕死的騎法的確是可以這樣
過十字路口 用牽的比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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