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k W wrote:車主說 他看沒車才開...(恕刪) 蘋果日報網站這則新聞下面有目擊證人留言肇事主是並排停車. 是下車(而不是如新聞所述要上車). 而且不看後方直接開車門坦白說我也覺得....並排停車+不看後方直開車門. 這組合對機車實在太威猛了
咱們政府的管交通的大官們,及那些開汽車的大爺們,都說機車行駛最外側車道,及機車優先道,是最.最安全唄!..事實呢?..外側車道充滿各項理由暫停,達停,亂停的各式汽車,充滿著各種不確定之突發性危險,這哪是叫做安全?....推委卸責,睜眼瞎說,為己之私,設置不平等法律,歧視迫害騎機車人權,公然違反憲法自由平等之精神.可憐啊!又有守法的機車騎士因此,而犧牲寶貴生命,那位違規粗心的汽車駕駛算是過失殺人,而那政府交通主管機關則,更應負常業蓄意謀殺人民之罪責.
怪了~隔壁棟那些說機車靠右騎才安全的人怎麼不出來說些話!叫人家滾到右邊騎的也是四輪的,違停開車門害騎士被撞死的也是四輪的無視於這麼多的死傷案例,卻只會在那爭論機車可不可以騎非禁行機車的外側車道騎車的也是,政府洗腦歸洗腦,難道路上會有什麼危險因子自己會不知道不怕死的可以繼續貼在路邊停車旁騎車阿
很多開車的都是這樣子以為車停好了門開就可以出去了難道都不知道開門前要看後面有無車然後慢慢的把們打開嗎本身有騎車有開車騎車時我都會離停在旁邊的車子有一段距離就怕會碰到這種事情開車時我車停好了,但是在下車前會看後面有無車然後緩緩的把們打開,不會一看無車就一口氣開到最大(殺人還是殺自己)所以阿開車的當你的車停好時,請緩緩的把車門打開,然後也要注意後方無車騎車的還是不要太靠近旁邊,不然如果碰到一開門到最大的,嘿嘿....就會直接撞上去
fruits0800 wrote:http://tw.nextmedia.com/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0105/104333/applesearch/.....(恕刪) 這也是一則(也是這幾天的事),不過開版說的不是這則吧....這種汽車駕駛真的該判死刑=========================================看了這則之後,真的建議騎車要做足防禦性駕駛.路邊已經有停放車輛(雖然不是違停),你的左側又有大車時,就該計算自己的速度到達那台路邊停放的車輛旁邊時,是否會跟砂石車並行、或是在砂石車的右前方死角,如果會,就該減速.畢竟就算他不開車門,依照中華民國頂尖的鋪路工程,你會不會經過時剛好犁田都不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