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前違停,特權+包庇+怠忽職守

chenyj wrote:
L大,我沒有惡意,只是先做下去才PO #1 文,看了您的回應後

再做補充說明已經完成的告發爆料。

以下是我的想法與感覺:

回想當時本來想說通知分局裡面派出所值班台,讓車主開走就算了,

誰知等了半小時還沒動靜,氣不過當下就打去 1999 市民熱線反應,沒多久就OK。

今天又看到同一部車停在公務車停車格內,車主以為別人沒在注意嗎?



分局門口沒有留行人通道,空地全畫滿公務用停車格,

小老百姓體諒公務需要,不忍苛求,

竟然有員警更過分紅線違停一整天,迫使行人去走車道,

而全分局的員警進進出出,視若無睹。

那麼還有什麼立場去取締滿街違停的汽機車?...(恕刪)

別客氣
我也沒惡意的
只是跟你分享一些經驗談而已

如果是我(我說如果是我的話 當然不代表你或其他人的看法)

我會很單純地想
那台車就是來警察局辦事的方便停一下而已

恩...停了一整天還沒走?
還移到公務停車格去
那我會想可能是派出所裡面員警或主管的

看看就算了
我不會有任何想法想要檢舉或爆料(當然 這是我的作法 也不代表你或其他人的作法)

當然
違停就是違停
影響到其他人用路權力就是影響到其他人用路權利

看一下這些照片








全部都是違停
但我都沒檢舉
為什麼?
因為該地點一公里內完全沒有任何一個停車位
家長要載小朋友下課
民眾要到銀行領錢辦事
不違停
要停哪裡?
要停在空中嗎?
我檢舉交通違規
但我只會檢舉惡意故意蓄意的交通違規
那種逼不得已或是不小心的我是不會送交舉發的

正義如您
我也可以跟您分享
110通報違停我打過幾通?
最少打過500通吧

有個地點附近不到100公尺就有兩間停車場(停車費一小時才20元還30元)
可是還是一堆人寧願公車站牌轉角紅線併排違停人跑不見去吃大餐
我最高記錄在一小時內通報了六次110來處理(110接電話的員警接到很不耐煩很不爽)
有沒有用?
不好意思
沒用
警察來了就只會驅離
挨家挨戶的問這是誰的車呀 出來移一下車好嗎?
車主出來移車後等三五分鐘警察走了以後再繞回來全部恢復原狀
都不開單
也不拖吊
你能奈他何?
他可以有權決定要驅離或拍照開單或呼叫拖吊呀(後來我改變方法 一天兩次 不要一小時六次 效果比較好)
那是他的權限


當然
不管你要怎麼做
都是你的自由跟選擇
也希望你能收到一個合理的答覆囉





chenyj wrote:
銀色休旅車 3802-QH...(恕刪)


"QH"車牌,屬於公務車的機率很大
應該是偵防車...
我是有為 wrote:
"QH"車牌,屬於公務車的機率很大
應該是偵防車......(恕刪)

去年的確是有配置一批wish銀色偵防車沒錯
最討厭常把「聽說」二字掛嘴邊的「人」了
我同意L大的說法,大家常說:法律不外人情。
執法的過與不過都是一種拿捏,我想大多數的員警對於違停第一時間沒有告發的原因,應該都是想說給民眾一個方便;如果不是嚴重影響用路人安全的,都是通知車主來移車;只是如果方便當成隨便,我想,適當的懲戒應該是必須,至於白目到附近有適當停車場所不停,偏要違停的,以及單純耍特權的,那就更不用客氣了,個人淺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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