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以目前的法規及案例怎麼處理側撞?


Ted wrote:
看來大家都很有經驗)


意思就是:事情未搞清楚前,不要主觀的判定
任何事都會有許多的可能原因,沒有絕對
讓一下~海闊天空!!!
我也常常從這濱江街閘道上建國
不想辦法擠進去的話...那又要下民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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