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老古錐 wrote:
當然可以,前提是要把檔案一分為二且不同時間寄出
(最好中間有空格秒數,這樣就無疑義。因為員警不會吃飽撐著去查明是否為同一案件;再者,違規車主,若要聲明異議,也好給它個警惕)
這樣肯定、確定、一定...百分之百可以開兩張罰單
依個人經驗,我都是今天寄出Part1
隔兩個星期後再寄出Part2.......
(記得向承辦員警要案號,這樣保證兩張就都一定開罰)
我這樣是不是很壞啊!哈哈哈
看來還是我最厚道,我都收集對方違規兩次以上才檢舉(嚇到我的除外,而且我的膽子很小),
確保違規事實明確,彈無虛發。
不過,有一次擦槍走火,某分局連開了兩張罰單,我也不願意那麼壞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