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帶未婚妻去信義區試妝!又遇到同樣的情況!一樣的是前車有行車紀錄器!我沒有!後車也沒有<911turbo>!管它雙黃線大罐油門還是給他過了!小弟我當然沒那麼MAN!不過我看前車對著他的記錄器在按些什麼我也不知道!反正我現在都會離有裝行車紀錄器的車子遠一點!省的麻煩!^^
個人積分:58分
文章編號:35152986
行車記錄器百百種,新出的機型都很小,根本很難從車外看得出來別人有沒裝
檢舉交通違規是沒有獎金的,只是浪費自己的時間而已
47-2:
雙黃線超車,罰1200元
47-5:
後車有按喇叭或閃燈表示要超車,前車無路況,無故不讓超車,也是1200元
47-4:
前車未讓,後車自己超,也是1200元
後面兩條舉證困難,雙黃線超車就很容易看
不過,回歸最基本的假設:
(1)大部份的違規不會被罰到,
(2)超過去,得到的爽度、賺到的時間或金錢,比罰單划算,
(3)看清楚對向車況,不要剛好跟對向發生事故
所以大部份違規行為未必不划算
某法拍逹人酒駕撞死人,也是花錢擺平,根本沒有起訴(緩起訴)
真正實力夠的人,根本不會為這種小事多想一秒鐘
個人積分:13055分
文章編號:3515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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