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這樣買東西?甘草芭樂CR-V

已E-mail至桃園縣中壢警察局!!!!!!
boss1121 wrote:
前幾天晚上回台北,行...(恕刪)
http://tw.myblog.yahoo.com/boss-collection/
讚! 這種人活該
boss1121 wrote:
已E-mail至桃園...(恕刪)

boss1121 wrote:
已E-mail至桃園縣中壢警察局!!!!!!
...(恕刪)


簡單明瞭
保證有效
路應該是他家開的
所以可以這樣停(誤)

維尼爸 wrote:
甘ˋ,草ˋ,芭樂!!...(恕刪)


~~~還好他買的不是〝雞排〞,或是台中〝豪大雞排〞!~~~

boss1121 wrote:
已E-mail至桃園...(恕刪)

寄的好 之前在中壢遇到同一台車的樣子 逆向停車買完東西直接逆向行駛

還好有注意到 唉 所以寄給警察單位也好 不然的話 哪天出事被他弄到的人
我心中一直有一個願望,就是等我的車老舊的時候,想要重新烤漆時,就去路上找這種不長眼的撞上去,然後叫警察伯伯來做筆錄,就可以進場烤免錢的了,

愛烤哪一片就撞哪一片,真爽‧

與各位共勉‧
發過酒瘋的人,一輩子不能再喝酒,如果沒這個自律,只好槍斃。
怎麼偏偏樓主不是棒球哥呢

讓我想起之前不久一個直接停在車道上去補習班接小孩的
這台更扯,直接佔車道還逆向

也許小孩長大之後就是變成甘草芭樂CR-V這種人

boss1121 wrote:
前幾天晚上回台北,行...(恕刪)


同車型同顏色
真巧



先承認後來我也跨雙黃線違規了
實在沒辦法做到"靜待障礙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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