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學城 凌晨恐怖車禍 兩行人被撞身亡

酒駕改死+1~但行人過馬路~似乎也是把馬路當他家的路~沒在看的~所以~我是覺得~行人也是要自己
帶點責任~
真好 危險駕駛導致死亡有死刑可以判!台灣只能說...真是酒駕及危險駕駛的天堂。
酒駕的該死 但那兩個過馬路的也走的太"靠勢"了吧~
重點要聽到最後一句喔!!
最高可判"死刑"
之前不是還有一個開BMW撞死四個女生沒和解才判兩年多嗎?
這個時候就真的很希望台灣的法律全部改為新加坡或大陸版算了
solonglin wrote:
他們人多,又是人治的國家,很正常
但如果是高官子弟那又不一樣了...

未必吧.
上次出差溫州,一個老闆說的:殺人放火都有人關說.酒駕沒人敢.
他在上個月才因酒駕(未肇事),關了15天以及罰款.
用盡他所有的關係,照樣先關15再說.

從此他喝完酒都一定呼叫司機來接.
事故逃逸並造成人員死亡的,
將會面臨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並終生吊銷駕駛執照.........

而根據去年底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將會被追究『危險駕駛罪』,
最高可判死刑。






感覺老共上還比我們重人權耶(被害人的人權)
交通罰則給阿共統一算了~~
aart6776 wrote:
酒駕改死+1~但行人...(恕刪)

0108PT牛仔酷 wrote:
酒駕的該死 但那兩個過馬路的也走的太"靠勢"了吧~





+1


過馬路還是多看看吧!


另外對岸的監視系統好像不錯…


還能轉方向!





台灣立法的人愛喝酒的人不在少數,怎可能會去立法嚴懲呢?那可不就是舉石咂腳嗎?
再說最重會判死刑,那自以為是罪犯守護者的人權團體,不就又有可發揮抗議的空間...
有錢可使鬼拉磨,有錢人縱然犯酒駕總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沒錢沒勢安份點過日子,
那女生真是生死一瞬間,要不是後面的拉一把,可能就三條人命了...
台灣對於酒駕真應該要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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