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ChenTW wrote:因為永和的警察只會勸導不會開單我家在夜市旁乱停車一堆警察宿舍還在我家隔壁警察來來去去視而不見...(恕刪) 夜市跟警察...原來你是叫110喔110都只會派員警來勸導驅離啦(各地都一樣 台北市好一點 稍微鐵腕一點 賓利姐就是)不用麻煩警察大人了就自己拍照就好了每天一張最好他會依然故我
有聽過驢子與夫妻的故事吧~~同樣一件事情 怎樣做 都會有人有意見~~~~要到底該怎樣做???為公眾做事的人 一定會遇到這種問題~~要不是搶錢偷拍 就是視而不見警察工作包山包海~~如果警察要做的跟神一樣~~~那就根本不會去當警察了~~~打打嘴砲都比做事簡單~~~~~~難怪現在的警察都不像戒嚴時代的警察一樣~~~
謝謝樓主的熱心中和區錦和高中前的錦和路也曾因為施工單位標線畫錯經人反映後, 重新畫上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360183建議你換個標題, 類似"請重新規劃永平國小前路段標線"內文盡量簡潔扼要, 字愈少愈好.重寄一次看看你也知道, 公務員都很忙, 忙到收信只看標題不然不會回你這種牛頭不對馬嘴的公文
天天!! wrote:樓主會有這種感慨,表...(恕刪) 感謝您的鼓勵!新北市政府雖然升格了,但公部門的“服務”品質似乎沒跟著提升,想到大家都拼命為了生活在努力的同時,某些公務人員卻是推諉塞責、毫不用心,氣啊~~
赤色彗星歐比王 wrote:謝謝樓主的熱心中和區...(恕刪) 謝謝您的支持!其實我發給新北市長信箱的內容,並非像本次發文一樣字那麼多。信中是先把路段說明清楚後,便提到家長接送孩童確有停車必要,尤其在學校門口還繪製紅線,可見當初即規畫不當。因此建請當局改繪黃線,而這筆費用應算在當初便宜行事的公務員頭上,以避免因公務人員自己的怠惰與不用心,反浪費我們的納稅錢。當然若當局覺得規畫紅線是正確的,那你們敢拚員警取締嗎?怎知當局回應:將持續派員警取締!如果面對民眾提出的疑慮是如此官官相護,怎麼做得了好事呢?
阿花仔 wrote:謝謝您的支持!其實...(恕刪) 「...,而這筆費用應算在當初便宜行事的公務員頭上,以避免因公務人員自己的怠惰與不用心,反浪費我們的納稅錢。當然若當局覺得規畫紅線是正確的,那你們敢拚員警取締嗎?」因為你的這句話,為了避免有承認他有錯誤之嫌,他當然這樣回達,而且會繼續硬拗下去,情況也不會改善。據我的檢舉經驗,盡量少出現辱罵的詞語,改以正面正確站得住道理的建言,政府改善的機會還比較大,您前面的那些理由說得很好,其實後面那些情緒性用語在這裡抒發抒發就好了,對於陳情書使用這樣的語句,只會讓承辦人更忽視他,而得不到正面回應的,除非你採取在更激烈手段直到成功,但這要付出相當代價,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每個人遇到別人的指責時,大部分人都會找藉口或卸責,不光是政府乃至企業或個人偶而的疏失也是如此,但善意有理的糾舉時,如果對方再硬拗,我想社會自有公斷,我們檢舉更站得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