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ard6869 wrote:
to layws 感...機車修護開立假收據 ... 這樣有過錯嗎 ?(恕刪)
假收據?有多假?如果對方真的編造了一份「假的」(例如:假車行、假價錢),你或可好好蒐集這方面證據,或有可能可告對方詐欺,作為談判材料。
不過,關鍵還是在舉證。
Howard6869 wrote:
三月前在車多擁擠的路上,當時機車跟著前車前進而擦撞到隔壁機車後視鏡 ( 左機車快到右車中半部時對方有點飄移過來,這句筆錄未說,因為說了也對這件事情無幫助 )事後和對方去了調解委員會 ...
對方機車修護開價25000元,工作損失3個月45000元 ... 共計七萬元
在調解過程中我建議機車找附近的機車行全部修護 ... 我負責,但對方堅持要他開的那張菜單
調解結束還要求我想清楚,他要告我過失傷人,上了法院他還有精神賠償 ... 我開二萬元合解,但對方不同意
請問 !怎麼做才能讓雙方都滿意 ? 給個建議 !
對方腳受傷圖( 圖片若不能放在網路請告知,第一時間刪除 th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