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修法取消高速公路內側車道速限


zxc0615 wrote:
超車.代表超速??又...(恕刪)


時速表+GPS佐證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Welcome to Taiwan
為了避免佔用內車道、超車超速兩方吵個沒完沒了

建議政府效法德國,取消內側超車車道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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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的人不多,要求不守法重罰就好了
被右方超車者開罰,而且可以用行車紀錄器檢舉!
其實可以把內側車道提高到130KM,且最低要達120KM,

這樣就不會有神車的快樂表寫110KM,實際上卻只有95KM

然後占用內側車道還理直氣壯

然後警察除了取締超速,也加強取締未達速度行駛內側車道

wsctw wrote:
時速表+GPS佐證...(恕刪)


對拉對拉..

你有GPS..GPS最準了...

你的時速表跟GPS最準了..

所以你都以最高限速.開內線..我知道..


反正妳就乖乖的開在內線.就好了..千萬不要變換車道來中外線喔..

每兩個禮拜開車來回嘉義板橋一趟.. 超車不等於超速..你的最高速限.也不等於別人的最高速限..

zxc0615 wrote:
對拉對拉..你有GP...(恕刪)


內線沒車我當然開內線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Welcome to Taiwan
重點是 時速表+GPS佐證 不等於是在最高速限呀, 假設速限是 120公里/小時,

你確定你的時速表+GPS佐證 = 120公里/小時?

如果實際車速落在120.1公里/小時或以上, 不好意思, 你超速了, 別在那裡龜笑鱉無尾說別人超速

如果實際車速落在119.9公里/小時或以下, 不好意思, 你違反交通規則的最高速限規定, 就是龜車

你確定你的時速表+GPS佐證 = 120公里/小時?

wsctw wrote:
時速表+GPS佐證...(恕刪)
wsctw wrote:
為了避免佔用內車道、超車超速兩方吵個沒完沒了
建議政府效法德國,取消內側超車車道速限

內線沒車我當然開內線
..(恕刪)

Autobahn 不是只有內線無速限, 小型車是所有車道適用
Autobahn 也有速限路段, 也有可變車速, 機動調整路段

台灣的高速公路不可能像 autobahn一樣無速限
1. 道路設計不可能
(1) 台灣的高速公路,設太多交流道,
車流的匯進,匯出, 就是一個壅塞點, 造成車速緩慢.
而且奇怪的是, 交流道匯出去的車, 常常下交流道後,就在前方再上閘道,再開上高速公路. 故意繞過主線車流,在前方插隊 .
(2)爬坡道坡度太陡
爬坡道也是一個壅塞點,歐洲高速公路的坡度, 不會超過 4% , 以避免車速陡降, 造成後車追撞
然而,三義爬陂道的坡度達 4.8% -4.9% , 林口爬坡道的最後二公里, 更達 5.2%
也就是, 台灣高速公路, 不符國外高速公路建造的標準.
只要車道有上坡,保持原油門或定速,瞬間車速會往下掉, 速度遲滯會像波紋一樣往後推, 一公里後的車, 車速就會掉到 80-90 km . 造成後方塞車.
(3)德國autobahn 的隧道內可以超車, 隧道就不會是壅塞點.造成後方塞車.
(4)德國 autobahn沒有收費站, 沒有 ETC , 不會是壅塞點
(5) 德國 Autobahn 的品質很好, 路基的厚度超過30cm厚, 路面非常平,車子開過去, 沒有什麼震動或顛跛 . 如果配合 BMW 這些底盤紮實的車, 當然可以開高速.

2.標誌, 標線 沒有配套
(1) 德國有速限標誌 , 也有解除速限標誌
請參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007247&p=6#26418327#26418327

點圖片, 內有解除速限的標誌圖案

只要通過"黑斜線"的"解除限速的標誌" 之後的路段, 就可以 "無限速"
解除速限標誌還有三種, 解除速限,解除超車限制, 解除所有限制

(2)可以機動調整速限
在德國,大約有10% 的Autobahn是可變車速的, 這些路段的上方都有顯示板 ,中控中心可以因車況,路況, 機動調整速限.除了車速可以調整,還可以機動限制該路段超車。

可變車速由 120->80->60=瓶頸點=60->80->120
1.有速限可變標誌,速限只有100km, 就是要讓後車慢下來,拉開與前車距

可變車速,讓後車慢下來, 可以拉開車距
2.有空隙就往右邊捕滿, 超車道規則是相同的,無人佔用
3.其實燈號還可顯示"機動開放路肩"增加路幅,不過此處已經沒有劃設路肩,已經開放了
別的地方是有的
4.這個燈號還能顯示,機動"禁止變換車道",防止車流擾動
5.前方還有對向調撥車道

內側車道/中線車道/外側車道,內外車道採取"機動調整""差別速限"


(3)可以機動開放車道/路肩或關閉車道/路肩
也可以機動開放路肩 ,德國高速公路上方有顯示版 , 燈號顯示車道是否開放, 塞車時 ,路肩上方的綠燈如果亮, 就開放路肩,車禍就封閉車道, 可以機動調整.

上圖 前方就是機動燈號

(4)在歐洲開車時,車上的音響, 都有 即時交通資訊廣播(RDS-TMC) 功能.

當時不管是在聽 CD , 聽 Radio , 當有路況時,音響會自動切斷你原本的播音,自動轉到交通電台, 給你插播一段即時路況, 完畢後,又會自動切回原來的播音.
15年前歐洲進口的車輛,都還有這種功能. 更新的車應該都有.
國產車沒有這個功能
只要行控中心設定發送, 就可以強制切入每台車的收音機, 播報路況

這些措施,設備, 台灣通通沒有

3 車輛的配備和安全性
因應 時速200km+ , 大多數德國小型車, 都可以到達200km+, 外加6氣囊+ABS+ESP都是標準配備.
台灣大多都是國產車, 絕大多數跑不到200km, 也沒有6 airbag+ESP

4. 駕駛觀念和法規
(1) 駕訓班沒有教
德國拿駕照很困難, 不是只有筆試 , 一定有路考, 駕訓時一定有高速公路,實際駕駛的課程
定速行車走"行車車道", 超車走"超車車道", 速度分流是高速公路最基本的原則.要幫後人留一條路.
但是, 台灣沒有教這些 ?

內線為超車道, 有超車行為才有路權 , 超車時才能走內線超車道,
不是超車, 只是行車, 那應該走在 中,外線 的”行車車道”上
請看圖
日本自動車道"超車道"和"行車道" 寫得很清楚
渋滞は追越車線から発生します 走行車線 のご利用を


下面是日本的關越自動車道 ,右邊那條車道都是淨空的 , 一輛車都沒有, 上方寫有追越車線(漢字)
追越車線 (用來超車的超車道) , 走行車線(行車的車道), 標示的很清楚


高速公路上最怕...有路隊長引導的"車羣"出現, 會造成壅塞

(2)德國 高速公路 Autobahn 有幾項基本規則, 台灣都沒有
1.內線淨空,只供超車(如圖)
2.內線車速,永遠高於外線 .. 只要外線比內線快, 內線車要自動往外移(這樣才不會併駛, 當中,外線併駛時, 中線車要 自動移往外線)
3.嚴禁外(右)線超車 (右線超車會和左線超過來的車撞在一起)
4.只要一上高速公路,就要用限速允許的最高速行駛. (我們反過來要求最低速)

(上圖是在羅馬北邊,義大利的 A1 高速公路休息站拍的)
台灣法規正好相反

(3)路權觀念
台灣不是只有用路人, 甚至連執法的警察, 司法的法官都沒有路權觀念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2292484&r=4&p=15#30043042
德國有台灣所沒有的”路權優先標誌”
有超車行為,才有合法的內線路權

後車超車後,一樣要回到中,外線, 不能持續行駛

持續行駛內線,就是讓內線變成”行車車道”,不再是”超車道”
所有車排成一列,就是壅塞.

這是"路權"的問題, 不是"速度"的問題
在德國,這些時速200km+車,超車過之後, 都立刻離開內線, 開在外線還是200km

請參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325856&p=7#30390063#30385378
台灣沒有路權觀念,
台灣沒有快慢分流,內線車速永遠高於外線的原則
台灣高速公路,也未明文嚴禁右線超車
這樣還能實施無速限嗎???

(4)是以"相對車速"判定先後次序, 而不是絕對車速
每台車的時速錶和 GPS都有誤差 , 所以看絕對車速是難以判定的.
絕對車速會造成, 自認為自己是最高速, 絕對不讓開

比較和鄰車的車速, 就很容易判定,二車比較, 車速慢就往外移 , 車速快就往內

(5)台灣法規觀念嚴重落後和不足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句話看來沒問題, 實際上是前後矛盾
理由如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325856&p=7#30390063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325856&p=11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786663&p=26#36677336

對於國外左駕右行的國家,任何道路都嚴禁的 " 右側超車 "
國內法令也有罰則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高公局在 管字第1010017690號, 對法令的解釋, 也是技巧性的迴避,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786663&p=25#36636570

小弟查閱德國,英國,愛耳蘭,日本, 美國若干州 的道路交通法規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2752289&r=4&p=45#36335720
都是距細靡遺的一一規定
開車就是遵守規定, 次序很好

台灣不同,是"處罰條例"先行, 做為交通規則的條文缺漏很多
開車不一定要守規定, 或者說"根本沒規則可遵守"
駕駛人只問, 這樣有沒有"處罰" 沒處罰就能做!

(6)台灣教育是考試至上,只訓練大家考第一名, 沒有教”互助”和”禮讓”
要讓出內車道是不可能的
取消也沒用,一樣會有人龜在內車道說..
「我油門已經踩到底了你還想我怎麼樣??」
建議內側車道速限400km/h
低於400不准行駛內側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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