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我老婆被閃紅燈的貨車撞斷腳, 我們是閃黃燈, 不過我老婆筆錄上時速寫40變成未減速, 所以變成我們要扛20%責任 因對方無人車損所以不必賠對方, 法官依狀況要求對方賠償15萬, 扣掉20%最後12萬和解
謝謝各位大大努力的幫忙~讓我有了初步的方向~目前也是就決定用裁決的,畢竟腳骨折,後續的醫療費+不能上班費很可觀~而他們口氣又是直指我們的錯,所以就決定等裁決就好了,今天爸媽也有去探視了~所以加上我昨天去,己經連2次去看了~應該可以了~資料也開始在準備了~包括就醫的診斷書都有.若他們有去申請調解委員會那~那時我們就去,但不同意和解~那有他比較理虧還要我們通包~吃相真難看~.所以很謝謝各位大大的分析講解唷~
我堂弟就吃過這種虧~對方錯7成還沒駕照~他腳骨折我堂弟手指骨折結果6各月後~我堂弟沒告~對方有告結果對方獅子大開口開價60萬(說他一年沒收入之類的)結果找律師去喬~最後賠10萬有這次教訓之後~對方沒要和解意思就先去告吧
gn02291337 wrote:我堂弟就吃過這種虧~...(恕刪) 對啊...現在的人心實在是太陰險了...目前進度是己經在準備了.....就不提內容了,免得他方也有人上01看~再來就看造化了..不過他們真敢要..現在還多加要1年不工作..要請1年的看護...以為錢用嘴巴講講就會來~~公家人員都這樣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