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影片檔比較大, 建議上傳到 dropbox public folder
每個檔案都會有一個 public shared url link

把該url link寄給警方, 讓他們下載即可

另外
上傳前先把影片壓縮成 zip or rar format
可以避免瀏覽器的誤判(直接轉到影片撥放器開啟, 沒有把檔案下載到使用者電腦)

CCL wrote:
要左轉嘛先切左轉燈關雙黃燈...

真的有很多人連開車禮貌,道德攏沒.




就是說啊 其實小弟也不是甚麼正義魔人

但是這台車先違規迴轉到我右側又不肯讓我先走

按它喇叭居然還給我稍微煞車一下(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而且從頭到尾都閃著雙黃燈讓人搞不清楚它要幹嘛

既然這樣只好讓他多花點學費熟悉交通規則囉


ketsu019 wrote:
感謝各位的訊息 剛已經將跨越雙黃線違規MAIL給士林分局

等過陣子再檢舉一次轉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恕刪)


國家及其他守法用路人感謝您

ketsu019 wrote:
就是說啊 其實小弟也不是甚麼正義魔人

但是這台車先違規迴轉到我右側又不肯讓我先走

按它喇叭居然還給我稍微煞車一下(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而且從頭到尾都閃著雙黃燈讓人搞不清楚它要幹嘛

既然這樣只好讓他多花點學費熟悉交通規則囉

...(恕刪)

你這叫檢舉志工
不是正義魔人

正義魔人是
有人接送家人朋友紅線臨停個十秒半分鐘讓人上車
他也在那邊大聲囔囔說"違規違規 你碰到紅線 就是違規"
你紅線臨停十秒跟闖紅燈直行一樣都是違規
不管不管我不管
反正你就是違規

離題一下!請問大哥你的行車記錄器是那一個牌子?畫面很清晰耶!
開車是為了圖個方便,

太方便就隨便了.....吊照都剛好吧......只可惜不能......
迴轉部分: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第49條第2款: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或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迴車。
第49條第5款:迴車前,未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仍擅自迴轉。

轉彎部分: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第48條第一項第1款: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第48條第一項第3款: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項火力全開至少繳個2400元,台北市政府感謝您!
expert330 wrote:
迴轉部分: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第49條第2款: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或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迴車。
第49條第5款:迴車前,未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仍擅自迴轉。

轉彎部分: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第48條第一項第1款: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第48條第一項第3款: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項火力全開至少繳個2400元,台北市政府感謝您!
...(恕刪)

e大
別想太多了
承辦員警不太可能這樣罰的...
他們會說甚麼法條吸收的...

我檢舉過一案
在禁止左轉處闖紅燈迴轉
送他兩條
53條1項 闖紅燈2700
49條3款 禁止左轉處迴轉900
承辦員警說因為"法條吸收...巴拉巴拉"
所以只能罰一個闖紅燈
不能兩個都罰(奇怪 最近那個15分鐘開16張罰單的 怎麼不用吸收阿?)

所以
從那次以後
我現在都先寄闖紅燈
一個月後再寄禁止左轉處迴轉
雖然麻煩了一點
可是至少可以確保兩條都開罰

linpredator wrote:
e大
別想太多了
承...(恕刪)

我是有送過"紅燈右轉(橫向車道)+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承辦員警是沒有特別跟我說明不能兩個同時開.........

總而言之一切都是看承辦員警啦!

expert330 wrote:
我是有送過"紅燈右轉(橫向車道)+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承辦員警是沒有特別跟我說明不能兩個同時開.........

總而言之一切都是看承辦員警啦!...(恕刪)

偷偷跟你說
那是你沒有再細問下去

你送兩項過去
有時候他只開一項而已
但他也不會特別跟你講
除非你有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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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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