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車上載送的是疾病患者,我會選擇切換車道避開前方比我慢的車輛將患者盡速送醫
,但如果是載送創傷患者(骨折或有開放性傷口等),能盡量減少晃動對患者造成疼痛或傷害,我會選擇維持原車道,倘若前車不讓,我會閃個遠燈提醒前車,再不讓,也只好切換車道,我想每個人都要將心比心,倘若車上是您或是您的親人,試問您讓不讓?不久前轄內一位小孩車禍顱底骨骨折,送醫行經高速公路,我選擇盡量不變換車道減少對患者晃動,走內線車道時,大部分都會禮讓,除了少部分不知道是隔音太好還是音響開太大,不過閃大燈提醒一下都有禮讓。在此也想呼籲民眾,禮讓救護車的同時也請先注意自己的安全,不要為了讓救護車而讓自己發生事故,也感謝各位禮讓救護車先行,讓患者能盡早送醫治療。
119免費為您服務,勿濫用救災救護資源

fire basara wrote:
如果是他是領頭車的話
照習俗兩車是不能分開各走各的(娶親也是)
PO大影片內容見頭不見尾
只能按這習俗回答樓主
不要噹我,不然我馬上點香跟我阿嬤告狀!


如果是領頭車的話,最好打開危險警告燈。
應該算是有擋到救護車.
如果說他有打右切方向燈且也試圖往中線車道偏.那就表示他有要讓的意思.
但是影片中卻沒有.在下實在看不出他有要讓的意思.

深綠冰晶 wrote:
我跟前面的距離應該足...(恕刪)


算謀殺。
我用600D寫日記
烏龜車 : 後面那台車音響開好大聲喔,等等來舉報他。

或者將此案件交由仲裁。
檔救護車的事件一再的上演顯示部分國民的素質真的太低落了!看看隔壁樓

就知道了,龜內線擋救護車還不禮讓,卻檢舉救護車逼車?可悲...
沒自動讓開應該都算吧

今天也遇到一堆都是這樣

堅持在內線維持110或不到110

就是不願網前或放慢換個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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