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路邊被撞,請問該如何處理呢?

紅線~~不是亂畫的

車停在這線上而造成車禍~~應該賠償

趁著能花錢了事~~了一了吧
依照這邏輯,改天我騎著一台快報廢的機車去撞紅線上的違停車輛,是不是也能賺點零用錢啊?

雖然我很討厭違規停車,但違停被雷殘的車輛波及,是被波及,不是被從後面上,有責任嗎?

purpleman wrote:
改天我騎著一台快報廢的機車去撞紅線上的違停車輛,是不是也能賺點零用錢啊?


不要說撞到紅線停車

撞到路邊停車距離路邊大於四十公分

或是撞到路邊臨停車輛距離路邊大於六十公分

這樣對方都會有責任

在保一受訓教官教的
自己貼狗皮藥膏就好了~~

因為那是紅線~~本來就不應該出來再那裡的~~

沒多賠那兩台就不錯了~~~

等等犁田部分不算~~撞上你受傷的那塊是可以算的~~

那就悶了~~


不過你應該也沒保車體險~~那只能自己吃了吧~~

purpleman wrote:
依照這邏輯,改天我騎...(恕刪)


理論上是~~~但是要3個條件要先明白

1.撞完之後,你還有沒有辦法起來求償~~~

2.求償金額~~車主直接跟你法院判~~車輛殘值(年份太舊就是殘值)~~1500(就是回收價)

3.比例問題~~~不一定是100%~~但是別人的你也要賠~划不來喔~
停紅線負擔3成責任

就是說你修3萬

對方要賠2萬1

然後對方也要你賠

停紅線付3成肇事責任

你要他們賠

最後就他們告你過失傷害



你文章刪一刪吧
這我有經驗 不過我是機車 停在算紅線內.警察那邊我算是第三方受害人(忘記當初警察如何說的)
結論就是 比照肇事責任 假設甲方全錯 他要賠乙 然後還要多賠你

基本上你算站得住腳 頂多就是吃紅單 布過萬一有人傷亡 那你可能有刑責
不過這個傷亡又很妙的是 假設人沒碰到你的車 而是對方的車 去滑倒弄到你的車 這時候因該說 如果對方受傷 也不關你的事情

要是對方碰撞 人飛去撞你的車 傷亡 這時候你又是紅線 就成立了

maccc wrote:
不要說撞到紅線停車

撞到路邊停車距離路邊大於四十公分

或是撞到路邊臨停車輛距離路邊大於六十公分

這樣對方都會有責任

在保一受訓教官教的(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
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

二、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不得停車。
三、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
  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及消防栓之前,不得停車。
四、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不得停車。
五、在設有殘障者專用停車標誌處所,非殘障用車不得停放。
六、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或汽車修理業不得在道路上停放待售或承修之車輛。
七、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不得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不得於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
十、不得併排停車。
十一、於坡道不得已停車時應切實注意防止車輛滑行。
十二、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應即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
   該故障車輛在未移置前或移置後均應豎立車輛故障標誌。
   該標誌在行車時速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五公尺至三十公尺之路面上,
   在行車時速逾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三十公尺至一百公尺之路面上,
   交通擁擠之路段,應懸掛於車身之後部。
   車前適當位置得視需要設置,車輛駛離現場時,應即拆除。
十三、停於路邊之車輛,遇畫晦、風沙、雨雪、霧靄時,
   或在夜間無燈光設備或照明不清之道路,均應顯示停車燈光或反光標識。
十四、在停車場內或路邊准停車處所停車時,應依規定停放,不得紊亂。
十五、停車時間、位置、方式及車種,
   如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有特別規定時,應依其規定。
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
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在單行道左側停車時,比照辦理。
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聲明:僅 供 參 考。
難得糊塗|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看來大家都誤會你的意思了~首先應該從警方的口氣看得出來~你的違停跟這場車禍是沒有關係的,也就是說不是因為你的違停導致車禍的,那你跟這場車禍是沒有直接的關係,所以你是完全不用賠對方的!
再來~關於賠償的部分,因為你違停,在保險上那叫次因,只要有次因,就是自付3成,但是前提是對方沒有保險~違停規違停,照理講警方應該先開一張紅單給妳,然後你還是可以向對方索賠那7成,因為如果沒有直接關係,在法律上是沒有因為...所以...的問題,違停規違停,撞到規撞到,不能因為有違停,就可以撞車不用賠,這個是你要先有的觀念。
再來就是看你被撞的嚴重性了,如果真的沒有多少錢那乾脆自己處理,你可以算看看維修費的7成對你來說金額大不大,因為你一定要去修才可以向對方索賠,你又要有幾天的時間沒車開,然後還要向對方劈哩啪啦的說一推,又跑調解委員會的,如果真的很嚴重,那就不用客氣,直接請你的保險去處理八~(如果你還有車碰車的車體險的話~)只是要知道一點~就算今天你停在大馬路中間,只要你不是造事的主因,誰都不能撞你的車~他也只能報警把你拖走~這就是很多人被亂停車的車擋住出入口的無奈....所以以後不管怎樣,只要記得,不是主因,在法律上都是一碼歸一馬~
如果事故中有人受傷
和解書加簽一份
趕快了事
搞不好況要認定"人"有沒有碰到你的車
就要鑑定好久了
萬一處於不利的狀態
如被告過失傷害
身心煎熬加上時間的浪費
成本早就超過修車錢了
不要太相信周圍人講的話
真正有經驗的才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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