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酒駕者肇事向前輩們諮詢

1. 不要急著和解先等傷勢確定不會再變化。
2. 對方己提刑事所以你方也要立即進行提出,對方有此功繫武器你也要取得。
雙方均有此武器時,你方的武力會比對方更強大才能有利予日後和解談判
3. 法律是保護壞人及懂法律的人不保護使自己權力睡覺的人(不懂法律的人)
leanndalurs wrote:
目前已經通知家中準備錄音機了,到時看對方要如何談判,
家母是屬於息事寧人態度,所以怕是會被對方氣勢壓倒而簽下和解,
我打算請假回家去看看


對方已經提告,不可能息事寧人了...
請注意過失傷害的法律追溯期為 6個月
如果你們沒提告,屆時談判立足點就不平等囉!
站上有人,在刑事告訴期的最後一天被告...

另外比較好奇的是
如果你劃的事故現場圖與事實相符
對方怎麼敢對你們提告?
以現場圖看起來,你們應該是無肇事責任的阿?

可能推論...
1. 對方是腦殘 (通常這種情況要去請求受傷方的原諒阿)
2. 對方是惡霸
3. 對方手中有行車紀錄器影像 or 監視器畫面證明他們不是肇事主因
不過這部分,在責任釐清前,不太適合在網路公開討論

另外建議...
請小心保險黃牛

感謝各位前輩提醒了,
目前小弟就請教律扶並再次向警方了解,
當然對方表現也看不到誠意,
且肇事者本人從未出現道歉過,所以站時不會同意和解,
肇事者父母這些天有約好時間要來我家,
我再看看對方有何說法!!
Leanndalurs你好,

你父親的交通事故,下列四點來說明
(一)肇事責任歸屬
(二)刑事之過失傷害罪
(三)民事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四)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

(一)肇事責任歸屬
依據警方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警方判定撞擊點為家父方向車道內4/5處,所以肇事者為逆向撞擊;

在本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
初步判定,
對方為肇事主因,
我方暫無肇事因素。

嚴格講,
無論對方是否為肇事主因或者肇事次因;
因為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肇事責任,
---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受有傷害,
--- 那麼對方將要面對兩個部分的責任,
--- 其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 其二為刑事之過失傷害
(相對的,對方也可引用上述內容)

(二)刑事之過失傷害罪
中華民國刑法 第185-3條 (公共危險罪;警察/檢察官主動偵辦到底)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 第284條 (須告訴乃論)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但是,請注意 **
** 根據你父親的傷勢情形,對方要面對的很可能是 **
1.酒駕,致重傷者,、、、、
2.過失傷害,致重傷者,、、

(三) 民事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民事告訴權為2年),
雙方與有損失,以雙方的總損失計算後,
再就雙方各應該負擔的過失責任比例來計算損害賠償之責任;
法院判決,實務上,採損害相加,過失相抵;
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假設,
我方損害320萬;對方損害 10萬;總損害330萬;
1.我方過失 0%,對方須負擔上列總損害賠償責任330萬;
2.我方過失30%,對方過失責任70%
---- 我方須負擔"總損害"賠償責任330萬*0.3= 99萬
---- 對方須負擔"總損害"賠償責任330萬*0.7=231萬
---- 最後,就雙方繳出上列總損害賠償金額後,再拿回各自應填補損害之金額,
---- 因此,對方繳出231萬,拿回10萬;我方則繳出99萬,拿回320萬;
---- 可得出,就本次交通事故,在對方過失責任70%的條件下,
--- 對方須負擔"總損害"金額的賠償責任的70%(231萬),
---- 扣除對方自我損害須填補之10萬後,
---- 須再賠償我方221萬
---- (最後,加上我方自行負擔99萬之損失,我方320萬損失得以填補)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 a.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
---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 我方需準備
--- 1.薪轉證明 2.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
---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
---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 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 i.精神慰撫金

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就可知道我方得求償多少,

(四)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
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與殘廢給付標準表
一眼失明,殘廢等級八;給付六十萬
鼻未缺損,而鼻機能遺存顯著障害者(嗅覺喪失) ,殘廢等級十三;給付十萬

強制險可給付20萬以內之醫療費用外,
強制險應再殘廢給付七十萬元於我方。
而強制險依法視為損害賠償之一部分,應賠償之總金額得扣除之。

總結下來,
我方可以主張的部分如下,
1.刑事過失重傷害罪。
2.民事侵權損害賠償
3.強制險醫療及殘廢給付(依法視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之一部分)

最後,千萬別急著和保險公司和解,
因為和解後,我方拋棄其它所有權利後,
强制險的七十萬殘廢給付非常有可能會進入保險公司的口袋。

關於你父親的過失傷害罪,
我方如無過失責任,我方之過失傷害罪是完全不會成立的。

以上回答,
如有其他問題,再詢問或直接來信。

好爸爸與帥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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