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
應該說是違規而已(雖...(恕刪)
是的,
只要照規矩超車,是無法舉發違規的,
跟前車路權,允不允讓一點也沒關係!!!
一般超車,
後車前車勢必有車頭車尾很接近的一段時間,
保持安全距離是違心之論(尤其在山路上),
唯一可想到的違規是"超速",
但要舉證這兩樣違規是有其難度的......
後車要超前車,
光是叫囂前車路權之外,
別忘了,
超車也是行車權力,
只要該做到的動作都做到,
行車紀錄器徵候群的癮頭再大,
正義路權魔人再怎樣恨的牙癢,
到頭來都是無效.....
以上僅是請益討論,
路上若有雷同,絕非我教唆........